近期,国家发改委决定下调汽柴油价格,同时上调了国产天然气出厂价格;备受关注的资源税改革也正在逐步推进;这些似乎拉开了今年中国资源价格改革的大幕。
资源价格深化改革会否引发关乎民生的水、电、煤、气等城市公用产品的涨价潮?中国公用事业专家、《公权市场》作者徐宗威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专访时指出,资源价格改革直接关系到城市公用事业及公用产品价格改革,进而关系到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城市公用产品价格改革必须坚持“改革成果人民共享”原则,政府应当给予有效的财政和税收支持,保持城市公用产品价格在相对平稳的状态。
资源价格涨价不等于城市公用产品涨价
经济参考报:对于价格改革,人们普遍有一种感觉,那就是改革等于涨价。随着资源价格改革的进行,不少能源资源产品的价格上涨,城市公用产品的价格会不会相应提高呢?
徐宗威:城市公用产品和资源产品在物理属性上,没有太大区别,甚至和资源产品的物理属性是一致的。城市公用产品中,有直接利用资源的公用产品,有间接利用资源的公用产品。城市的燃气、城市的供水、城市的公园绿地等等,这些城市公用产品的消费直接表现为燃气资源消费、水资源消费、土地资源消费。而其它城市公用产品,如城市垃圾处理、公交运营、路桥建设等等,则表现为间接的消费资源。公交车子只要动起来就需要油气资源消费。公交场站建设、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营,市政路桥建设也一定需要土地资源、油气资源等资源的消费。
但是,资源价格的调整不能等同于城市公用产品价格的调整。如果没有区别政策,就会出现资源价格上涨,市政公用产品的价格也上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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