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青年报讯(记者商雅静)“中国葡萄酒知识产权第一案”——解百纳案近日作出终审判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长城公司、中粮酒业公司和王朝公司关于判令张裕“解百纳”商标属于不当注册的上诉,由商评委再做裁定。这意味着,解百纳商标应归属于谁,仍有待裁定。
2002年,张裕集团申请的“解百纳”商标被核准注册,随后中粮、王朝、长城等企业结成联盟,认为张裕独占解百纳商标后,将垄断葡萄酒市场。将此事上诉到北京市高院,要求判令争议商标属于不当注册。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刘全中律师表示,商评委裁定之前,张裕仍然拥有该商标的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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