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36条”支持和鼓励民间资本投资金融领域。支持民资以入股的方式参与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和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的改制工作,以及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这一规定扩大了民间资本的投资领域,同时,更多饱受资金困扰的民营企业家们,更盼望着这些“草根资金”参与投资的金融机构,能够缓解当前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何适:民营经济发展的关键问题之一是融资,企业发展壮大离不开资本的支持,大企业缺大钱,小企业缺小钱。而长期以来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存在“重大轻小”、“重公轻私”的现象,大多数急需银行“雪中送炭”的中小企业却往往被拒之门外,而一些担保公司、典当行的资金使用成本又令中小企业望而生畏,狭窄的融资渠道让许多行进在创业路上的民营企业家感到窒息。
而由于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尚未健全,大量的民间资本又缺乏顺畅的渠道进入急需资金的民营中小企业中转化为投资。希望“新36条”的出台为解决这一问题带来转机。
蔡英敏:大家都知道中小型企业融资难,但到底有多难,只有亲身经历了才能有更加深刻的感悟。任何事情,有风险就有机遇,风险中蕴藏的商机对企业寻求新的利益增长点可能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可是手里的项目再好,没有资金也是枉然。我们公司曾经同多家银行协商,以集团的房产作抵押贷款,用贷到的资金投入一个高科技项目,但至今没有贷出一分钱。中小型企业在贷款过程中,需要办理的抵押环节多,收费也高,比如土地房产抵押评估和登记手续,极为繁琐。使得许多中小企业视银行贷款为畏途,不得已走民间借贷或向职工集资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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