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目前为止,已有许多国家和地区成功地实施了相应法律,要求几乎所有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实现“100%无烟化”。“全世界之所以能走到控烟道路上,是因为各国都已在这个问题上达成共识。”崔小波说。
目前,卫生部修订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第十八条规定:公共场所应当在禁止吸烟的区域设置醒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场所,医院诊室、候诊室、病房,商场,书店、阅览室,博物馆、展览馆,体育馆,营运出租车、公共电汽车、封闭式空调列车、轮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吸烟。前款之外的公共场所应当划分吸烟区和禁止吸烟区。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室)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并应当具有独立的排风系统。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
2008年12月31日,世界卫生组织发表《无烟环境国际现状报告》,对2008年以来全球无烟立法情况进行了分析和报告。崔小波说,报告所指的8类无烟的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是具有禁烟阶段性和代表性的场所,包括医疗机构、教育机构、大学、公共交通工具、政府机构、室内办公室、餐厅和酒吧。
显然,实施细则所列出的禁烟场所并没有涵盖这8类场所,而且允许设有吸烟室,这就导致许多例外,难以有效杜绝烟雾蔓延。
专家表示,对控烟进行立法,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对烟草企业的限制,还涉及就业问题和吸烟人群。同时,法律必须具有可执行性,执法主体必须明确,执法权限及手段也必须明确,对执法效果还应当建立评估机制。
专家表示,控烟立法不是单纯为了执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而是基于我国的实际需要,基于对国民健康的关注和追求,以及基于中国烟草危害的状况制定出来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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