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正开展立法调研
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未出台全国性控烟法律,而国内现有的禁止在室内公共场所等地吸烟的地方性法规与公约第八条及其实施准则的要求存在差距,且法规执行效果不明显。
“各地现有的禁烟规定所列出的禁烟场所非常有限,而且允许设有吸烟室,这就导致许多例外,难以有效禁烟。”中国疾控中心副主任、控烟办公室主任杨功焕说,“更为重要的是,现有法律法规对执法主体和执法机制没有明确规定,缺乏操作性,从而使得这些法规缺乏执行效力。”
可喜的是,全国性的控烟立法工作正在进行当中。作为专家组成员,崔小波介绍说,目前全国性的控烟立法工作已完成了国内外相关资料的搜集和整理,有关部门正在开展立法调研。
“从长远来说,通过法制化的角度来进行控烟可能是最有效的。”卫生部妇社司司长杨青表示,卫生部一直在积极倡导通过立法来全面控烟。“但是这有一个过程。”杨青说。他认为先从公共场所控烟这个切入点来做可能相对容易一点,保障不吸烟人的健康,使其免受二手烟的危害。杨青表示,在这方面,卫生部正在组织相关专家做一些前期的研究工作。
全国性立法时间紧任务重
世界卫生组织认为,立法是确保公众避免烟草危害唯一可接受的公共卫生和人权策略,因为法律具有约束力,能够建立执行机制,对违法行为可采取处罚措施。
目前来看,我国全国性的控烟立法没有列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也没纳入国务院2010年立法工作计划。眼看履约期限渐行渐近,如期兑现承诺时间紧任务重。
崔小波指出,全国性控烟法迟迟不能出台,与有关部门认识不统一有关。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控烟将对经济产生影响,而事实上,控烟带来的社会与经济效益高于烟草业带来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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