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李慧敏 记者吴艳荣)从省发改委获悉,日前,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安排124470万元支持我省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届时,将有64个县医院、县中医院、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项目的新建或改扩建工程得到支持。
按照相关要求,县医院病房床位设置要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3-6张或以上床位的病房要占病房建设的主要比例;建设资金首先要安排应急救治、污水垃圾处理、配电等辅助设施建设。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资金首先要安排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配电、环境等辅助设施建设。村卫生室建设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其他村级项目合并建设,以节约用地和整合资源。这批项目建设后,县医院、县中医院、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达到国家相应建设标准,建成后的县级医院原则上要达到二甲或以上水平。
同时,该批项目地方投资需144375万元,由项目所在市(地级)政府负责筹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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