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行业协会发展迅速,然而本应是企业“娘家人”的协会,有些却利用其代行行政职能、垄断地位乱收费,成为“敛钱协会”。日前,我省价格检查部门历时5个月对836个行业协会进行检查,初步摸清了一些协会乱收费的招数。
“行业协会应该是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为企业提供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可现在却经常利用权力强制收费、搭车收费。”说起行业协会收费问题,一些个体经营者和私企老板满肚的苦水。
据调查,目前许多行业协会由政府部门牵头发起,会长一般由本系统主要领导或已退休的主要领导担任,协会工作人员也是所属机关的干部,业务主管单位或挂靠单位也把协会作为其下属部门,协会的职能、财务、工作人员等方面与行政部门没有分开,“官”味过浓。而且,协会在人、财、物和开展活动上没有自主权,过分依赖行政职能。正是这种政会不分,使得一些协会借“官”威强制收费。
“在对某市环保产业协会检查时发现,环保部门在认定环保产品、环境工程设计服务协议时,把加入环保产业协会作为前提条件。”参与价格检查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其实,要求入会不是目的,收费才是目的。把入会作为鉴定前提,涉嫌强制服务和收费。”省价格监督检查局有关人士说。目前,类似的这种管理型协会,大多存在强制收取会费现象。同时,个别协会收取的会费并未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基本上是只收费不服务。
自立名目借机收费
“行业协会除会费外,有时还收一些不明不白的费。比如协会说为了扩大行业影响要进行宣传,于是让每个企业缴一些费用;有时说要进行评选活动,要交参评费。至于这些费该不该收企业也搞不清楚。”一位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检查中发现,一些协会程度不同地存在着“借服务之名行收费之实”的问题。如2009年某测绘行业协会在承办全国首届测绘行业技能竞赛时,由于拨付经费不足,便以会费的名义向会员或非会员收取费用,引起企业不满。
省价格监督检查局有关人士表示,民政部、国家发改委等6部委《关于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社会团体举办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一般应在会员范围内开展,必须坚持谁举办、谁出钱的原则,不得以此向会员收取任何费用或变相收取费用,或在事后组织要求参与对象出钱出物的活动。”但目前一些协会为了“敛”钱,巧立名目借机乱收费用的问题时有发生。
收费不透明 标准很随意
据了解,目前行业协会收费标准随意性大,备案手续不完备等问题也较为普遍。省物价局有关人士介绍,民政部、财政部早已明文规定,社会团体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必须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代表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出席、并表决通过,决议应在一个月之内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和部门备案。“我们从来没有参加过行业协会的大会,更没人和我们协商过会费标准,每年的会费都是让交多少交多少,而且收费标准也不统一,交的钱干什么用了也不清楚。”一家私营企业老板说。
《关于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收费标准应向社会公示”。但事实上,目前大部分行业协会收费没有明码标价或收费公示,也没有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规章政策的规定,进行明码标价和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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