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到底出不出?一直是各方热议的话题。日前,国务院批转发改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指出,要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为此,记者采访了多位权威专家,他们认为家庭人均面积很可能成为征收房产税的重要依据,符合征税条件的需按年支付相当于房产价值8%。的税,计税基础为评估价而非成交价。
专家解读
依据应为房屋评估价
分析人士指出,从税制完善角度看,扩大房产税征税范围代表了改革的未来方向,但要推进这一改革,当前亟待解决个人住房信息采集、房产评估和具体征收环节等技术层面的问题。
社科院财贸所副所长高培勇指出,当前改革房产税的重点应放在现有征税范围内对计税依据的调整。目前,我国房产税以房产的计税价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其中,按房产计税价值征税,主要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高培勇认为,改革应将原先按房产原值计税改为按评估值,也就是市值计税,从而更好发挥房产税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据悉,目前我国已开始在湖南、湖北部分地区部署相关的改革试点。
现行房产税暂行条例明确规定,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目前,我国按房产余值计征的房产税税率为1.2%,按租金收入计征的房产税税率为12%,其中单位和个人出租住房的税率暂下调为4%。财政部统计显示,2008年我国房地产税收入为680.4亿元,2009年房产税收入为803.64亿元。
两百万房交税一万六
天津商业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副教授梁学平表示,目前业界关于房产税的说法比较多,国家一旦决定开征,必定既要考虑纳税人的承受能力,也会顾及房产税对宏观调控的作用。“房产税此前一直针对商业地产征收,此次如果涉及民用住宅,应该会以大户型为主,毕竟国家的初衷是控制房价,而不是打压房价,如果征收对象包括小户型,大众层面就会受到波及。”
梁学平透露,现在大多数业内专家和学者认为,家庭人均面积是征收房产税的重要依据,如果符合征税条件,房产税按照8%。来征收比较合理。“如果一家三口住着一套价值200万元的200多平方米住房,那么每年需要支付高达16000元的房产税,相当于每月额外支出1000多元。”梁学平表示,“除税率外,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也十分重要。从目前情况来看,如果按照房屋的市场成交价来征收不现实,因为这部分价格涉及的优惠幅度、内部购房等因素较多,水分太大。而房屋的评估价格,能较客观地反映房屋的真实情况。”梁学平表示,“在面积标准方面,或人均超过70平方米征税;或以户为单位,超过200平方米征税。”
如果真的开征房产税,交税方式也是需要关注的问题。梁学平表示,现在年收入12万元以上者交纳个税时,税务部门就需要委托各个企业来进行,房产税征收时恐怕会遇到更大难题,相关细则的出台十分重要。
开征影响
将打击投机炒房需求
昨日,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国务院同意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顺理成章”,而操作细则需要一步步来。“针对房产税改革官方已有明确要求,现在我们能够做的就是等待各部门出台细则。”
在贾康看来,房产税的开征有利于抑制投资投机行为,同时对改革现行“土地财政”有重大意义。“没有房产税,炒房人持有房屋无所顾忌;一旦房产税开征,炒房行为肯定会有所收敛。房产税不会完全抑制投资投机行为,但是至少会增加其风险预期。比如,之前炒房人或许一下子会买几十套房,开征房产税后会让其减少至十几套甚至更少。”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也认为,如果设计得好,可以通过房产税减少囤房、炒房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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