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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改革渐行渐近 征收时机仍存变数
来源: 证券时报 更新时间:2010/6/1 16: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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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日前批转国家发改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昨日该消息一出,立刻被各大网站以大标题转载,并被视为重大利空消息引发了地产股的加速下跌,进而带动整个大盘快速下挫。

  对此,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专家认为,推进房产税改革的提法并不新鲜,此前发改委的意见中也有过类似提法,并不代表“房产税真的来了”。只是房产税改革的基本方向已经明确,不排除先选上海试点,未来再进一步扩大到全国的可能。而真正实施房产税的时机,还要视国内外经济环境和房地产市场情况而定。

  房产税比物业税温和

  关于上海将开征房产税的消息一直不断,昨日有媒体报道称“上海房产税方案已上报中央”,而“国务院同意房产税改革”的消息传出后,本已脆弱的市场敏感神经再度受到刺激。

  然而,记者查阅前几年发改委的意见后发现,其中“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的表述并不鲜见。2008年,发改委在当年的意见中提出“研究推进房地产税制改革”;2009年则为“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

  国信证券房地产行业首席分析师方焱认为,该消息不过是在弱市环境下产生了负面影响而已,事实上,今年“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的提法比去年“研究开征物业税”的提法要温和很多。

  中信证券房地产行业分析师陈聪也认为,“国十条”中对房产税已有过表述,此次提出在情理之中,也符合市场预期。

  不仅仅为抑制高房价

  对于扩大征收房产税是否能抑制高房价,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认为,房产税对目前投资投机需求有较好的调节作用,避免资金过多地流入房地产市场,但这只是房产税的一方面功能,其目的不能简单理解为抑制高房价,而是建立适合未来长远发展的体制机制。房产税将来作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能在很大程度上改变地方政府过度依赖土地财政的现状。而且,通过税收手段的调节,可以促进社会财富更加公平。

  陈国强说,在国外,房产税或物业税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渠道,房产税的比重占到地税的一半。而在我国,由于物业税需经人大立法程序,“远水解不了近渴”,因此房产税将是未来物业税的雏形,或者说是类物业税。

  征收时机仍存变数

  陈国强认为,房产税改革是基本方向,不排除先选上海试点,未来再进一步扩大到全国的可能。当然也有可能先在保有环节征税,将来再进一步推出物业税。

  而关于上海房产税试点方案,有消息称,征税范围将采取增量开征,对本地居民新增的第二套住房,家庭人均面积超过70平米,或家庭住房总面积超过200平米的,将征收6%。—8%。的房产税,而因房产评估困难,计税基础暂时不会是评估价而是房产成交价。有业内人士认为,这种方案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改善性需求。

  对于房产税的推出时机,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认为,物业税和房产税一旦征收,对市场的影响会非常大。房产税牵一发而动全身,关系到全局的方方面面,政府出台房产税政策一定会非常谨慎。他认为,房产税有可能实施的对象是第二套、第三套房,尤其是用于出租的第二、第三套房。

  业内人士认为,房产税的推出不仅要考虑外部环境,还要考虑国内经济情况。目前,房屋租金一直在上涨,而如果征收房产税,会导致租金进一步上涨,因此,房产税的推出时机仍存在变数。(艾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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