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十条”出台一个多月了,在公众的期待和议论中,房价并未被打压下来,可见的效果是成交量有所萎缩,购房者和房地产商均在疑虑中观望。
之所以如此,主要从抑制个人住房信贷需求着手或是症结所在。在此背景下,呼唤出台房产税——这被认为是“最严厉的调控措施”——一时成为热谈。
房产税在“新国十条”中似有据可循,因为“新国十条”第四条说,“财政部、税务总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而关于上海等地可能进行房产税试点的传闻似乎更增添了某种佐证。但问题的关键是,即便房产税很快出台,它真有那么大的威力吗?
不可否认,房产税会在一定程度上尤其是短期内遏制住房的投资性需求,但只要减去税收等成本后的投资收益率大于银行存款利率,住房的投资需求就会永远存在,且与该利差成正比。在近些年住房投资回报率如此之高的诱惑下,试问那些税收又算得了什么?
另一方面,更必须看到,国人具有顽固的“宁买不租”的住房消费习惯,在城镇化浪潮一浪高过一浪的当下,刚性的自住消费依然是住房需求的大头。如此,房产税的出台,只会进一步加大普通消费者的购房成本,从而与遏制房价背道而驰。
实际上,房价调控的关键在于大量增加有效供给,一如重庆大量帮穷人建保障房一样。如果这一点很多地方还做不到,调控房价何不运用“倒逼机制”?
所谓“倒逼机制”,即政府合理规定一个地方房价的一种或若干种(以地段分类)最高限价。在最高限价倒逼的约束下,显然土地不可能再拍出天价,投资住房也不会再创造神话,居民对房价也会有稳定的预期,房价也才能回归其本来价值。
而更关键的,再多的要素也不及民生这一要素重要。和食物一样,住房是必需品,政府理应进行有效干预。既然汽油都在限价,住房怎么能不限价呢?
再细看“新国十条”,开篇即是“住房问题关系国计民生,既是经济问题,更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民生问题”,让人为之一振。有理由期待,今后政府调控的重点将不再是眼下的遏制房价的过快上涨,而是让房价真正地降下来。
因为,就是现在的房价,老百姓已经扛不住了。(江丛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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