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10年来,我国房地产投资年增长率都保持在20%以上的水平,一些地区房地产业对GDP增长的贡献在2个百分点甚至更高,房地产业已经成为很多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因此一些专家学者和政府官员担心,房地产新政会不会伤害中国经济增长?房地产新政会不会得到有力的执行,到底能执行多久?一种可能的路线图是:新政实施导致市场成交量迅速下降,继而消费者观望加剧,导致开发商对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急剧下降,并带动相关行业增长下降,GDP增长的指标不保,土地流拍又形成地方财政增收的压力,地方政府开始对新政执行的信心动摇、力度下降、节奏放缓,甚至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局面。
因此,充分认识本轮房地产调控对于实现我国宏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要性和极端重要性,进一步认识贯彻落实新政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坚定执行的信心,尤为重要。笔者认为:
短期而言,调控房地产市场会对GDP增长指标形成压制,但长期而言,依靠大量消耗土地资源和银行信贷推动经济增长已经难以为继。我国人口众多和土地、资源匮乏的现实国情,决定了住房工作的首要矛盾是在有限的土地资源上要解决大多数人的住房问题,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这既是经济发展的需要,更是改善民生、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多年来,依靠土地“招拍挂”维持政府高额土地出让收入,依靠高房价和信贷资金推动投资性市场和高端市场繁荣的房地产发展模式,造成了市场结构性供求矛盾积重难返,必须痛下决心,切实从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大力调整房地产业结构,切实把房地产业的发展从追求数量增长转变到追求发展质量上来。过分依赖房地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完全依靠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就会使房地产业偏离科学发展的轨道。
实施房地产调控是转变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新政能否有效执行并达到预期目标,决定了在新一轮的经济全球化浪潮和竞争中我国经济能否成功转型。多年来,房地产业的高利润吸引了大量资金,形成对信贷的过度依赖,一些国有垄断企业、特权部门靠房地产开发就能获取高额利润,对技术创新投入的动力弱化,企业的可持续竞争力和发展动力降低,并客观上形成了一些与政府权力相结合的特殊利益集团,对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发展形成显著的挤出效应,对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产业升级形成巨大的反推力。地方政府的负债集中在房地产和城市建设领域,积累了大量的金融风险,高房价导致居民的高储蓄和对银行信贷的依赖,抑制了居民正常的合理消费。房地产投资的暴利不除,就不可能遏制地方政府出让土地的冲动,就不可能摆脱经济增长对固定资产投资的依赖,也就无法形成“投资、消费、净出口”三驾马车协调拉动经济增长的格局。高房价和高租金是一个“过滤器”,已经并将进一步拉大城乡差距和城市不同收入群体的差距,逐渐形成社会对立和冲突,房地产新政能否有效实施直接影响我国城市化发展将走一条什么样的道路,能否实现城乡统筹、区域统筹,而这正是在新一轮的国际竞争中,实现我国经济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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