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部门主管官员14日为其外资政策进行了强力辩护,重申“利用外资仍是中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将为外国资本创造更加开放和优化的投资环境。
中国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强表示,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国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任务非常紧迫,这要求我们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
去年以来,美欧日在华商会组织和一些跨国公司指摘中国的投资环境正在恶化,偏向本土公司、排斥外资企业的保护主义迅速抬头,一再表示其在中国的经营愈发艰难和不受欢迎。
中国商务部副部长马秀红表示,通过持续不断地扩大市场准入范围和优化外资结构,目前中国绝大部分领域都已对外开放,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已经有100多个服务贸易部门对外开放,在世贸组织成员中,“即便跟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开放度也是比较高的”。
两名中国官员还援引大量具体数据及权威的国际研究报告,佐证其中国的投资环境不仅没有恶化反而更加具有吸引力的观点。
截至2010年3月,外商对华投资累计设立企业近69万家,实际使用外资超过1万亿美元,中国连续17年位居发展中国家之首位。今年一季度中国的合同外资金额达到420亿美元,增长了31%,实际外资金额234亿美元,增长了7.7%。
2009年全球受空前严峻的金融危机影响,跨国投资下降了40%,而中国基本保持了2008年的水平,只下降了2.6%,居全球第二。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的报告,去年全球的跨国投资在发展中国家连续六年增长后下跌了35%。英美日等发达国家的下降幅度高达53%至93%。
张晓强表示,衡量投资环境优劣,更重要的是要看实际吸引外资的数量。
较高的投资回报率也是表明中国投资环境优良的重要标准之一。马秀红表示,2009年,不少在华外资企业成为其母公司全球业务的增长亮点和利润中心。
她援引近期中国美国商会发布的《2010年商务环境调查报告》表示,2009年,71%的美资企业实现了盈利,82%的企业对在华业务前景表示乐观,91%的企业对未来5年的发展前景表示乐观。
科尔尼公司和联合国贸发会议进行的外国直接投资信心指数调查和对众多大型跨国公司的调查也显示,中国再次成为全球最具吸引力的投资东道国。
中国13日晚公布了主要包括五部分内容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中国利用外资的指导性文件。
《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扩大开放领域,鼓励外资投向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鼓励外资参与国内企业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推进投资便利化,减少并下放审批事项,增加服务和透明度,创新外商投资方式等。
《若干意见》还特别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股票、企业债和中期票据;鼓励跨国公司在华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结算中心以及成本和利润核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等。今年年底前,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确需进口的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针对外资企业争议较大的中国政府采购新规定,张晓强坦承,“并不是说中国的投资环境是尽善尽美的”。他说,对于政府采购中的自主创新产品认定,我们已经对已往文件的不完善之处做出了调整,将在规定时间内充分听取包括外资企业在内的各方面意见,以做出最后的决定。
马秀红表示,中国把是否符合国民待遇原则作为立法过程中要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她指出:“依法在中国设立的外资企业是中国的企业,在中国生产的产品是中国制造的产品”。
天津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刘刚指出,如果说跨国公司在华运营环境发生了变化,那就是以往用“市场换技术”而获取所谓“超国民待遇”的情况将不复存在,对于外国资本来说,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长期的经济发展趋势、丰富优质的人力资源以及潜力巨大的市场是最大的吸引力。
中国日本商会秘书长青山直树也对新华社记者表示,欢迎中国政府采取的鼓励外商投资的政策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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