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跃彬)3月1日起,伴随着《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案》的正式实施,“空房3月以上可缴20%物业费”这一条款再次引发了省会各界的争议,不少市民叫好声一片,但物业公司却是无一例外大倒苦水。省会有关专家指出,空置房物业费减免额度应以不影响物业正常运营为准,不管怎样,物业好的小区才能让业主和物业双赢。
针对新物业条例的实施,记者日前随机调查了5个住宅小区,小区居民的态度不尽相同,有赞同的也有反对的,但不少居民表示虽然房屋空置但也应该缴纳物业费,但不应全额缴纳。
“房子没人住,物业费却一分不能少,这种现象总让人感觉有些像是‘霸王’条款”。市民张敏告诉记者,新物业条例通过后,他们这些多房户都十分高兴。张敏表示,对石家庄本地的老居民来说,不少家庭都有二三套住房,如果都全额缴纳物业费的话,对不少家庭都是一种负担,再说了,业主没有在小区入住,也就没有享受小区的环境和小区的物业服务,和小区入住居民缴纳相同的物业费明显不合理。
“政府出台政策是好事,有了政策,业主与物业对房屋空置这样的问题经常打的‘口水仗’,也就有了彻底解决的办法了。”河纺街某小区楼长刘大姐告诉记者,在他们楼里就有这么3户,房屋也不出租,平常也不见身影,只是偶尔住上一两晚,为收物业费的事物业不知和他们协商了多少次都没有结果。冬天取暖,也往往是因为物业公司找不到那些空置房房主,不能及时缴纳采暖费,导致小区不能及时供暖,这样的现象年年都是大难题。我们底下也经常探讨,政府就该出个文件,把这些问题形成政策条文,大家按政策执行,物业与业主之间也就能少打些“口水仗”了。
不过,多数物业负责人表示,物业服务的对象是全体业主享有的公共服务,是公共产品,不是针对某一个上门服务。无论住宅区内的入住率是多少,物业企业都要提供服务,如果少缴费或不缴费,物业的服务质量必然会下降,最终吃亏的还是大多数的业主。
“新规施行后,对那些空置房多的小区,物业公司只能降低运营成本,减少服务人员,最终受影响的还是业主”。 省会某小区的物业人员解释,物业公司服务的成本主要有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及保养费、绿化管理费等,无论小区的入住率有多少,都要产生大部分费用。当然,一部分业主不居住,与其直接相关的电梯运行、清洁卫生等费用会相应少些,但这部分成本所占比例微乎其微。此外,新规定可操作性也有待检验,“如果业主偶尔回来住几天怎么办?物业公司不能总派人盯着这些业主吧!”
省会有关物管专家也表示,就省会来说,一些位置较远的第二居所和别墅小区常年入住率不到30%,即使是市区内新建小区3年内入住率都不超过60%。“如果按照20%比例执行,很多物业公司将无法经营,甚至没有公司敢从开发商手中接盘,最终损害的是业主利益。”不过,不少物管专家同时认为,对那些真正的空置房全额收取物业费也不尽合理。不过,不管怎样,物业好的小区才能让业主和物业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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