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唐山电(记者张剑英、闫漪)记者日前从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唐山积极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统一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打破户籍限制,凡在市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户籍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均可按城镇人员参保规定参保,并享受与城镇参保人员相同的养老保险待遇。同时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形式多样化、流动性大的特点,开辟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申报、缴费“绿色通道”,参保者可在指定银行全国任一网点缴费。
据悉,唐山市将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实现稳定就业的农村务工人员直接纳入现行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参加城镇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同时,贯彻落实《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对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农民工,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
按照规定,农民工返回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的,无论其回到原参保地就业还是到其他城镇就业,均累计计算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与城镇职工同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农民工不再返回城镇就业的,其在城镇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并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或在其达到规定领取条件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此外,以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为重点,开展《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对拒不按规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严格按照《河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予以处罚。同时,加强与税务、工商、工会等部门的协调联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及行政手段,督促企业依法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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