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问劳动合同法——访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乌日图
1月26日,江西南昌市西湖区下岗工人在送温暖活动中,得到劳动岗位,获得“劳动合同书”。 人民图片
阅读提示: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这部法律从制定、颁布到实施都曾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如今两年过去,这部法律的实施效果如何?我们该如何评价这部法律的作用?在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两周年之际,记者就社会关注的一些问题采访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乌日图。
1 问
出发点是规范劳动合同,保护劳动者权益
记者:当初制定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出发点是什么?
乌日图:在出台劳动合同法之前,虽然有劳动法和一系列与劳动保护相关的条例、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但是在劳动力市场上很突出的一个问题就是劳资双方没有一个受法律保护的、规范的劳动合同,这是造成劳动者权益不能得到有效维护的一个重要原因。与之相关的还有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够规范,劳动合同期限比较短等等。针对这些问题,才制定了这部劳动合同法。
2 问
劳动合同签订率有了明显提高
记者:劳动合同法实施的效果如何,产生的最大变化是什么?
乌日图:这部法律于2008年1月1日实施后,当年全国人大就组织了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就进行执法检查是比较少的,说明这部法律社会非常关注,全国人大极为谨慎。吴邦国委员长当时对执法检查提出要解决四个问题:一是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问题,二是劳动合同短期化的问题,三是劳务派遣的形式问题,四是农民工的权益保障问题。2008年的执法检查重点围绕解决上述四个问题展开。检查组认为,和立法前相比较,劳动合同签订率有了明显的提高,劳动合同短期化的问题有所改善,劳务派遣无序蔓延的状况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问题也得到了比较大程度的改善。
3 问
主要方面应该肯定,但并非十全十美
记者:劳动合同法到今天已经实施两周年了,现在回头看,您对它会作出怎样的评价?
乌日图:当初制定的时候是为了什么目的?制定之后解决了什么?这是评价一部法律的标准。今天看劳动合同法,它就是一部规范劳动合同,保护劳动者权益,构建和谐劳资关系的一部专门法。
经过两年实践后再回头看这部法,主要方面还是应该肯定的,它对解决和劳动关系相关的重大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不仅受到劳动者的普遍赞同,绝大部分的企业家也是理解和赞成这部法律的。
当然,劳动合同法也和任何一部法律一样,不是十全十美的。实施两年来,社会上对有些规定存在不同的理解和看法,对有些条款的操作性提出不同意见,这既有法律本身需要完善的方面,也有相关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法规需要完善的方面。
4 问
劳动力成本增加不是快了,而是慢了
记者:现在社会上有一种说法,就是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增加了企业成本,对此您怎么看?
乌日图:这种提法不准确,概念本身也是模糊的。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劳动力成本增加是必然的,即使没有这部法,中国的劳动力成本也会提高,而且是应该的。要我说不是增加得太快,而是增加得太慢了。
企业用工要有长远眼光,要认识到劳动力成本提高并不是因为实施劳动合同法造成的,而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中国经济已经步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尽管从全球范围来看,特别是和欧美国家相比,我国劳动力成本还是很低的,但从国内看,劳动力成本也在逐步提高,这是正常的,应该说这些年在这方面提高得还不够,所以中央提出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和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
这次国际金融危机凸显了我国一些出口企业的发展模式问题,其实即使没有这次金融危机,我们有些出口企业也是难以生存和发展的,这些企业要转变发展方式、注重技术创新、调整产品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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