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靳晓磊)今年起,我市将连续三年每年预算安排现代产业引导专项资金10亿元,三年合计30亿元,用于支持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这是日前记者从市财政部门获悉的。
2010年, 金融危机阴影尚未完全消失,在这种形势下,市委、市政府高瞻远瞩、科学决策,提出我市实施产业振兴和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意见。市财政部门专门出台了财政支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具体措施。
按照《市级财政支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意见》,2010年至2012年,市级财政将安排30亿元现代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主导产业发展振兴计划和工业倍增计划的实施,以及生物医药、循环化工、装备制造、信息产业、纺织服装、南部工业区等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据市财政局局长李和平介绍,在具体措施上,首先将实行体制激励政策,对六大产业园区实行优惠的财税政策,支持园区内新办企业、企业新上市级重点项目的发展;对完成工业倍增计划的企业进行奖励。
同时,大力引导和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通过采取一次性奖励、补贴等措施,鼓励境内外企业全国性或区域总部,以及国内外会展公司和会展机构落户石家庄;对投资额巨大的新建物流项目和商贸服务业项目(不含房地产项目),给予相应的政策优惠。
鼓励科技创新和实施创名牌战略。对有关部门新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以及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产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鼓励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资金入股等方式,组建农业专业合作社、农民联合体等新型农业合作组织;对带动农户100户以上或土地经营规模500亩以上的新建合作组织、市级以上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
此外,继续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确保结构性减税、增值税转型、清理收费等国家和省刺激发展的一揽子计划的兑现,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努力扩大消费需求,落实好“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的财政补贴政策,支持“万村千乡”市场和新农村流通网络工程,推动农村流通体系建设,繁荣和发展农村消费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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