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打破政府对土地的垄断
政府希望卖更多的地,获得更多的土地出让收入,但是如果供应量大的话,应该不会制造出高价“地王”;为什么在一些城市还会频频刷新土地拍卖纪录呢?邹晓云表示,这看似矛盾的背后,实际上是政府对土地的垄断在支撑。
对于一些专家认为由于分税制的影响,地方财权事权不匹配,财政收入捉襟见肘,促使地方政府卖地谋求资金的说法,邹晓云并不完全赞同。在他看来,实际上分税制并不是地方政府卖地的根本原因。“即使税收收入多,地方政府还是会卖地。按照现在的机制,土地都储备在政府手中,必须通过卖的方式供应出去。既然要卖,为什么不卖个高价呢?土地收入使用起来又很方便,何乐而不为呢?”
邹晓云建议,改革土地财政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减少政府控制土地的数量,降低政府对土地出让的垄断,让土地使用权自由买卖;二是政府每年在交易或者使用过程中征收土地税。“政府手上没有了土地,不能通过卖地挣钱,就会尽量使用税收的方式去找钱”。
邹晓云表示,土地收益分配制度改革不能再走税收由中央控制多数的老路。土地虽然名义上为国有,但终究是地方资源,应该为地方所用,对地方的经济发展发挥重要的作用。土地收益也应该由地方所享有。但地方所有决不是地方政府所有。
“另外,要改革目前的土地供应机制”,邹晓云指出,目前的状况是基本不明确每年的土地供应量是多少,有的地方会有供应面积的公布,但不知道具体位置在哪里,分成多少幅地来供应,信息不对称就会造成价格的上涨。建议以季度集中供地或者定期供地的方式来减少这种人为的“地荒”。
据悉,国土资源部拟出台《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按照编制规范,地方政府要编制全年的供地方向、各个地块的用途、拍卖时间等计划,“但是,地方政府也不一定会认真执行”,有受访专家指出。
邹晓云强调,还应按照逐步缩小征地范围的改革路径,将城市规划范围内的集体建设用地区分公益和非公益用途。公益用途仍可以实行征地,非公益用途应该逐步引入集体和农民作为流转主体,让农民和集体参与到土地收益的分配当中来。□(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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