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1月14日专电(记者潘清)上海证券交易所13日宣布,因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重大事项内部审议程序等方面存在违规事项,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原董事长章鹏飞、原董事兼总经理郑智强、财务副总监吴青平被上证所公开谴责。
经查,天目药业存在以下违规事项:2006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累计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共计3260.4369万元;200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累计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共计8055.37万元;2008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累计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共计2768万元;2009年1月,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累计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共计320万元。
上证所在公告中称,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就其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持续、多次占用公司资金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事项也未经董事会审议,违规情节严重,严重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天目药业原董事长章鹏飞、原董事兼总经理郑智强、财务副总监吴青平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直接责任,其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证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上证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给予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给予原董事长章鹏飞、原董事兼总经理郑智强、财务副总监吴青平公开谴责。
对于上述惩戒,上证所将抄报浙江省人民政府,并将其计入上市公司诚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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