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云萍)记者昨天从我市医保中心了解到,截至昨日,我市确定的147家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已经基本与医保中心实现联网,从即日起,我市大部分居民都可以到自己选定的定点门诊看病并得到报销了。
门诊统筹实行自选定点一年不变
按照《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石政办发〔2009〕59号),省会居民医保首次增加了门诊统筹,参保居民在指定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医保基金给予报销一定数额门诊诊疗费。昨天上午,家住棉三生活区的王女士,带着两岁的女儿来到了广安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孩子发烧拉肚子,我们带她来输液。”王女士说,就近、便捷,是自己对家门口这个社区医疗服务机构最深的感受。“现在,居民医保门诊也可以报销了,这对我们来说,除了方便快捷外还多了保障。”王女士说。
为便于医保费用结算,市区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实行自选定点,定后一年不变。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为公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不久前,我市特别确定了147家医疗机构为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其中社区医疗机构98家,高校医务室(所)49家。
累计报销最高限额每年每人500元
居民在本人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除规定的慢性病病种、急诊抢救病种、特殊规定病种和白内障超声乳化门诊治疗以外的门诊医疗费,即普通门诊医疗费,每年每人累计在200元及以下的部分由个人自付;超过200元的部分由门诊医疗资金报销50%,个人自付50%,累计报销最高限额为每年每人500元;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门诊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参保居民患普通疾病需门诊治疗时,应到本人选定的医疗机构就诊,就诊时要带好医疗保险卡和医疗保险病历本。按照《细则》规定,市医保中心将从征缴的居民基本医保基金中按每年每人35元的标准计提门诊统筹基金,其中25元作为门诊统筹基金,对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实行总额包干的管理办法,10元作为门诊医疗调剂金。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没有选定本人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的参保居民,将无法享受门诊统筹的相关待遇。”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考虑到还有部分计划参保人员暂未办理参保手续,市医保中心今年已经决定将参保缴费延长,居民医保参保手续办理延长至2010年1月15日,缴费截止日期延长至1月31日。因此,1月15日前,参保居民还可以尽快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参保居民应尽快与办理入保手续的居委会(家委会)医保协管员联系,办理本人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的选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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