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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以升:汇金嬗变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更新时间:2009/12/28 9: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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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以升 (第一财经日报评论部主任)

  12月16日,2003年成立的中央汇金公司已经度过了第六个生日,但中国金融业一日千里的改革,或许设计者也不会想到,汇金已经渐渐“嬗变”。现在还很难说这种“嬗变”是一种进化还是异化,但汇金成立之始的一些清晰的语句现在已经不再适用。

  实际上,关于汇金的未来,一直有两个方向性辩论,一方认为是应该往新加坡淡马锡这种,与行政和权力有一定隔离的金融控股公司方向发展,一方认为应该是往“类金融国资委”甚至“金融国资委”方向发展。

  “嬗变”之一:做大做强

  “大”是规模,“强”是业绩和利润,梳理汇金公司六年来的历程,汇金在这两个方向上大步前进。有三个变化节点非常重要。

  一是2004年9月,央行原金融稳定局局长谢平转任并专任汇金公司总经理,这改变了成立之始汇金董事会和高管层都是兼职的情况,汇金由“虚”转“实”,不再只是一开始市场理解的空壳注资平台,而是行使出资人权利义务、行使股东权利义务,派驻董事、参与分红。

  二是2005年8月,汇金注资银河证券,开启了对证券业的注资。另外,2007年4月和今年11月,通过入股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和新华人寿,汇金进入保险业。这意味着,汇金从成立时的银行业改革平台的角色,做大到目前庞大的涉及银行、证券、保险三大行业的中国金融业嫡系部队“汇金系”。加上一句的是,中投公司海外投资黑石的行动,在法律上还划在汇金旗下,因为投资平台北京万德福投资有限公司(Beijing Wonderful Investments Ltd)是建银投资旗下的全资子公司,建银投资是汇金的全资子公司。

  另外,建银投资在2008年10月被国务院定义为“实业投资平台”。建银的业务领域归在汇金名下。比如,建银旗下的全资子公司“中投科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投科技”),从事金融IT咨询、网络及应用系统管理等业务。

  三是2008年7月,汇金董事会改组,从过去部委拼盘式董事会,改组成专职董事会。

  这三个节点清晰地反映了汇金六年征程的主要变化。尤其是第二点,汇金在中国金融业的“做大做强”。

  2005年8月,汇金注资银河证券,包括之后的 申银万国、国泰君安证券,以及通过汇金全资子公司建银投资公司对中金、南方证券、 宏源证券等的注资,累计10家券商,汇金掌控了中国证券业半壁江山。

  另外,2007年11月注资光大银行,汇金涉猎股份制银行改革;2007年12月注资国家开发银行,汇金进入政策性银行改革。2008年11月汇金对农行实现注资,国有大行注资收官。对中国进出口银行的注资改革,或许只是时间问题。

  此外,2007年4月注资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汇金“染指”保险行业,这次投资,汇金既拿到了再保险牌照,也通过中再旗下的大地保险有了财险牌照;2009年11月接手新华人寿股权,进一步获得寿险牌照。至此,汇金拥有了保险业的全牌照。而且,对中国出口信用保险的注资,则已被市场广泛预期。

  到如今,在银行、证券、保险领域,几乎占据中国整体金融资产半壁江山的庞大的“汇金系”已经形成。从只是国有银行改革的操作平台,转而如今庞大的规模,汇金在金融领域上的拓展是眼及的最大改变。

  “嬗变”之二:从市场化、公司化到准政府、政策性

  但对于汇金公司的定位来说,前述三个改变并没有明晰汇金的定位和方向。可以说,自成立至今的六年多,汇金的性质就一直缺乏明确规定,而汇金则处在纯商业机构和准政府机构之间的模糊地带上。

  在成立之始,谢平曾明确指出,汇金公司没有行政级别,汇金希望按照公司化和市场化运作,股东单位和银行也不见得要行政级别对应。

  但如果依此,将汇金定位于相对纯粹的市场运作实体,汇金就没办法规避同一控制人的竞争性条款限制。在2005年中、建两行香港上市之时,由于港交所的同业竞争冲突原则,最后将汇金定位在了“准政府机构”上。

  在证券领域,汇金也迫切面临同样的难题。在中国证监会“一参一控”的监管要求面前,汇金既想寻求“准政府机构”的豁免,却也在市场化的名义下积极干预券商日常经营管理。

  2008年10月,国务院批复汇金定位为“政策性金融投资平台”。后来,证监会在券商“一参一控”原则上,为汇金、建银预留了时间窗口,即五年过渡期,到2013年。但是,这个问题到现在还没有厘清,汇金则更想突破这个时间窗口,在持有的券商股份上市之后再退出。这是又一个市场化还是政策性的争论。(详见本版文章:《汇金之于证券业:救助者能否避免利益冲突?》)

  汇金公司的另一个定位冲突,体现在与中投公司的差别上。在2008年并入中投公司之后,汇金自身定位与中投公司定位的冲突问题一直没有解决。

  虽然中投和汇金设立了隔离机制,但汇金“准政府机构”、“政策性”的定位,给中投公司的国际角色带来了难题。因为如果中投也因此被定义为政府的投资机构,而不是纯粹的主权财富基金,中投将在很多国家和地区受到更多的投资和监管限制。



责任编辑:cprp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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