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问:
黑诊所到底该怎么打?
编辑:黑诊所屡禁不绝说明我国基层卫生体系还不完善。那么,对于黑诊所,为什么必须要打?为什么不可以对那些有口碑没事故的黑诊所变堵为疏,网开一面?
徐克明: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必须坚决严厉打击黑诊所。黑诊所通常所用药品、卫生用品、仪器设备的质量无法保证,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人员“医疗技术操作”没有安全保障,同时严重扰乱了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社会危害性极大。
曹树林:黑诊所要打,但应看到,黑诊所与黑诊所也有不同。开办黑诊所的人大体上可分为3种。一种是基本不懂医,经常错诊误诊,纯粹为了赚钱而办诊所的人。这样的诊所必须依法取缔。如果涉及金额较多,或者有致死致残的情况,还应依法追究责任。
还有两种情况我觉得应当细致研究。一是过去的村医,已经从事诊疗活动多年,但随着城市的扩张,以前的农村变成了城市,村医如果租间房子继续开展诊疗活动,就变成非法行医了。二是医学院校毕业的学生,在找到工作之前,为了谋生,利用自己所学在城乡接合部开个小诊所。这两种诊所都是无证的,从法律意义上讲也是黑诊所,但他们确实提供了一些有效的医疗服务,有些还享有较好的社会声誉。如果简单取缔,不仅他们本人的抵触情绪比较大,甚至有一些群众也会帮他们说话。
采访中,河南省卫生监督所党委书记刘宏兆告诉我,我国城乡差异比较大,在医疗市场管理上也应该务实一些,对于农村、城乡接合部、小城镇和大城市的城中村,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审批上应当适当放宽条件。有多年行医经验的村医和医学院校的毕业生,应该设法通过引导、培训等方式帮助他们取得相应的许可证。医疗市场有需求,正规的医疗机构不进入,黑诊所自然要挤进去。与其任凭黑诊所泛滥,不如多开点“白诊所”并将其纳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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