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初次分配调整看,关键是深化市场体制改革。初次分配是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本渠道和激励机制,重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地位,就必须尽可能地通过完善市场体系来改善初次分配格局。当前我国初次分配表现出来的问题,确有政府管理不完善、劳动市场不规范问题,但关键问题不是政府干预不足,而是市场体系和机制不健全、不完善。集中表现为:
要素价格体系改革滞后,使得要素市场不能真实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由此导致的低成本扩张阻碍了产业和经济结构升级,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劳动力价格的提升。
垄断行业改革和公平准入改革滞后,行业间收入分配不公并非竞争力和人力资本差异的体现,而主要是垄断行业获取了高于其他行业的垄断收益。垄断格局不打破,公平准入不解决,这种收入分配的格局必然会存在。
由此,初次分配调整的重点不是强化对劳动市场的干预,更要防止将政府的责任部分推向企业的倾向,真正的关键在于深化市场体制改革。
从二次分配调整看,重点在于健全和规范收入分配调节制度。二次分配的要义是弥补市场失灵,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增加经济社会发展的凝聚力。我国当前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很大程度上是收入分配调节的制度建设滞后,使得二次分配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比较突出地表现在以下三方面:基本保障体系不健全、覆盖面窄,碎片化、不可流转和不可接续等问题突出;税收制度不完善,收入调节功能不健全;城市化质量低,虽然大量农民工进了城,成为统计意义上的城镇人口,但并没有真正拥有城市居民身份,不能享受相应的基本保障和公共服务,其预算约束和消费行为特征与城市居民完全不同,摇摆在城乡之间,影响了经济的发展和城乡差距缩小的进程。
从政府支出结构优化看,关键在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基本公共服务能为最广大的居民,特别是低收入人群提供最基本的保障,它是政府通过实物转移方式调节收入分配最有效的手段,具有明显的再分配作用。我国政府消费占GDP的比重,从国际比较看与我国所处发展阶段基本相当,但政府消费中公共服务消费的占比明显偏低,问题的症结正是政府职能转变滞后。
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更多的是“经济建设型政府”,在唯GDP论的考核制度下,各级领导忙于抓项目、抓招商引资,“服务型政府”建设相对滞后。政府资源向国有企业、向投资倾斜,公共服务供给严重不足且十分不均衡。随着分工和交易日益复杂,公共领域空间也在不断扩展,需要政府切实将主要精力转移到向全体公民提供公共服务上来。
收入分配调整是一个系统工程,可以选择的手段和途径很多,具体政策更是十分庞杂。但归结起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和“转变政府职能”是我国“十二五”期间乃至更长时期内,调整收入分配格局的两个根本性方向,只要把握好了这两个方向,并采取切实政策措施,收入分配格局就将逐步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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