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者有其屋”一句诗而已
一个成熟的社会形态,总有不同的阶层,其经济水平和生活需求不同,但居住条件是生存的基本。实际上,对现在绝大多数工薪族的工资收入来说,买房并不是最好的选择,主要靠银行贷款,少则十年多则二三十年的还债期,负担沉重,期间还有不可预知的生存风险,但绝大多数选择了买房实出被逼无奈,这就是经济学家或地产商说的所谓刚性需求,如年轻人要结婚、家里添子、照顾父母一起居住等不得不扩大住宅的需求。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会长刘福垣认为,我国目前以售为主的局面违背经济规律,如果实行土地年租制,改变房地产联体流通和单元楼只售不租的现行体制,个人靠地产致富的可能性几乎为零,这就大大降低了房价和房租,大大降低城市化的门槛,可以使我国以较低成本实现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早日进入现代化国家行列。
上文提到陈燕就是刚刚大学毕业,目前正在为到底是出国继续深造还是在北京就业帮妈妈解决住宅问题上难以选择。她说,我们不是有钱人,如果我出国还要花妈妈的钱,而如果我在北京工作,我们就可以买房。
刘福垣退休前曾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体制改革与管理研究所所长,他认为,政府的住宅政策,需要考虑我国正处于城乡结构、地区结构、产业结构和人口结构战略性调整的特殊历史时期,劳动力严重过剩,而就业竞争激烈,劳动力在城乡、地区和产业间流动频繁,消费结构升级比任何历史时期都快。广大中低收入阶层购买住宅不仅能力不足,而且机会成本越来越高。随着劳动力流动的范围越来越大,自有住宅是劳动力流动的巨大障碍。
目前,占城市实际从业劳动者1/4的农民工,到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社会时,不可能还维持目前的生活方式,他们也必须有体面的居住条件,而这部分流动性大的劳动人口,更不可能购买住宅,租住住宅是他们惟一的选择。
因而,政府在房地产政策上,充分考虑住宅的流通规律、劳动力的再生产规律和国民经济综合平衡规律的共同作用,必然形成宜租则租、宜售则售、以租为主、租售并举的住宅商品流通体制。(记者 陶映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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