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中国殡葬协会公墓工作委员会年会近日在武汉举行,该会主任王计生发表演说时称:“殡葬暴利”的提法不恰当,遗体运输、存放、火化、骨灰寄存都是政府定价,不存在暴利。如果大家改变观念,不盲目攀比,骨灰盒、墓地等也将没有暴利可图。(10月21日《武汉晚报》)
关于殡葬垄断、殡葬暴利以及“死不起”,此前人们的议论可谓汗牛充栋,我没有兴趣再炒冷饭,只对王计生会长的这个逻辑感兴趣———因为遗体运输、存放、火化、骨灰寄存都是政府定价,所以不存在暴利。这个逻辑有点类似于“因为我是公务员,所以我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是肯定不会贪污腐败的”。事实情况如何呢?大家都看到了。“应该”怎么样,未必意味着事实就是那个样。
从“应该”的角度来说,但凡实行政府定价的产品或服务,都应该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可实际情况我们也看到了:成品油实行政府定价,却让石油巨头赚得盆满钵满,如果没有暴利,石油巨头何以屡屡成为最赚钱公司?最具讽刺意味的是,石油巨头常常低于政府定价销售成品油、打价格战,却依然有利可图,这不正说明政府定价虚高、给石油巨头预留了太大利润空间吗?
政府定价偏离正常价格轨道,在一些药品定价上表现得更明显:曾有报道说,同样是某药厂出产的龟鹿二胶丸,规格、包装完全相同,但在不同的药店零售,价格高的卖到15元,低的只有6.6元,相差一倍还多。何以如此?因为该药品的政府定价太高,只要不突破上限就是合法的。每盒卖6.6元依然有利可图,每盒卖15元只能算作暴利了。
相比成品油和基本药物由相关政府部委定价,殡葬服务的政府定价更让人不放心,因为遗体运输、存放、火化、骨灰寄存的价格由省级民政部门制定,然后报物价部门批准。人人都知道,民政部门与殡葬机构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特殊关系,有的殡葬机构就隶属于当地民政部门。在此情况下,由民政部门制定的殡葬价格,虚高恐怕是必然的,不虚高才是出人意料的。
揆诸现实,我们会发现,价格虚高以及暴利问题,恰恰常存在于政府定价的产品或服务,相反,充分市场化的产品或服务往往无暴利可言,至少无法维持长期暴利。我无意否定政府定价的必要性,很多产品和服务确需政府定价,但政府定价必须是合理的,虚高的政府定价不仅于消除暴利无益,反而客观上成为暴利滋生的温床和庇护所。
眼下有些垄断确实让人忍无可忍,殡葬垄断便是典型之一。石油、电力等行业的垄断,总算还有一些理由,比如关乎国家经济命脉之类,而殡葬服务,就是处理亡者“后事”,在很大程度上是老百姓的私事,怎么处理、处理得怎样,于社会、于国家并无大碍,无关国家经济安全。而且,目前殡葬服务没有太多“技术含量”,专业性不强,民间资本完全有能力胜任,甚至搭个草台班子即可,我们有什么必要实行垄断呢?(晏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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