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租金交了,国有企业可能就没这么多利润,甚至可能是亏损的。
理财一周报:我们注意到,对整个中国的经济来说,近几年“国进民退”的趋势是很明显的,虽然国家2005年也发布了“非公经济36条”,但整体趋势依然没变。那么出现通钢、林钢事件,是否会对影响国企改革的步伐和进度,进一步强化“国进民退”的趋势呢?
盛洪:“国进民退”的背景是这样的,经过前些年的并购、重组,现在剩下来的这些国有企业占据了一些特有领域,包括稀缺性战略资源,如石油、天然气、煤炭等;还有的属于垄断性的行业,如金融、电信、电力、民航、铁路等。这两类行业,由于其战略特殊性,资源价值会随着资源的稀缺性而上涨,石油从2000年到现在涨了很多倍,就是因为稀缺性的上升。
这种价格的上涨,所包含的租金本来是由资源所有者来获得的,在中国,资源所有者就是国家。但在现实中,国有企业表面上是国有企业,但享受了很多特殊待遇,它不支付租金,所以这一块就变成了利润。国有企业的管理层和职工的收入又和利润挂钩,这样一来,因为白吃了这一块租金,即使很多企业的效率很低,表面上看也显得很有竞争力。如果把租金交了,可能就没这么多利润了,甚至可能是亏损的。
还有一些垄断性行业,在销售上可以依靠垄断高价,能够赚更多的钱,这并不是因为它的能力,而是因为垄断地位所决定的。再加上他们是不交地租的,在贷款上也是有优惠的, 所以相对民营企业来说,他们有各种各样的优越条件,才有这样一种“国进民退”的局面产生。再加上国有企业的产权交易的程序一直不规范——我在十多年前就提过,最重要是要有一个正当程序,没有的话肯定会出现问题。那样交易成本就会太高了,高到让大家都不敢交易了。
理财一周报:实际上后来,通钢和林钢的改制就被紧急叫停了。
盛洪:这就很可怕。我认为要追究责任的话,应该是国资管理部门的责任,十多年前我就提到,最重要的是,国企产权交易,必须要有特殊的正当程序。它跟一般的民企不一样,民企是“自己卖自己”,而国企的产权交易,首先是代理人替所有者卖,这就可能出现问题;其次是涉及职工(第三方)。这两大问题处理起来很难,必须要有相应的国企产权交易规范条款、法律规定的正当程序,才能真正降低交易费用。首先要竞价,实在不能竞价的时候,一定要透明;另一方面,在职工合理权利范围内,要征得职工的同意。
现在我们讨论的问题,都是我十多年前研究过的问题,包括当时国家体改委请我们去提建议,我们都提过,而且提过好多次,但他们到底接受没接受,我就不知道了。
国有企业改革大事记
1.1979年,国务院颁布《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若干规定》,开始放权让利改革。
2.1984年,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要实行政企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开。
3.1988年,国务院发布《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
4.1992年,中共十四大明确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提出要转换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经营机制。
5.1993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6.1997年,中共十五大提出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
7.1999年,中共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提出要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
8.2002年,中共十六大提出进一步探索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除少数必须由国家独资经营的企业外,国有大中型企业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积极推行股份制。
9.2003年,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建立现代产权制度。
10.2004年,《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施行,办法对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的决策、批准及交易的操作程序等进行了规范,并明确了相关各方的法律责任。
11.2004年,“郎顾之争”最终引发了一场席卷全国的国企产权改革大讨论,张维迎等众多内地知名学者、专家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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