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11日电(记者张晓松)目前,在我国不同类型的市场主体各有各的营业执照,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等。今后,各类市场主体营业执照有望统一为一种版式。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1日就《营业执照修改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这一方案,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将统一为一种版式,照面印有国徽、边框、标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址、登记机关公章、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监制等内容,标题统一为“营业执照”。
为区分不同类型的市场主体,所有执照记载事项中将修改或增加“类型”一项。不同市场主体根据其性质、组织形式或是否具备法人资格,在“类型”中加以记载。
此外,新版营业执照将采用二维码技术,记载注册号、记载事项名称及内容、登记机关、登记时期和企业信用信息网址等信息;将保留或增加“成立(开业)日期”和“营业(经营、合伙)期限”,以体现营业执照对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的公示功能。
工商总局表示,对营业执照进行修改,旨在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部署和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的要求。公众可登陆工商总局网站(http://www.saic.gov.cn ),通过首页右侧“规章草案征求意见”栏提出意见,也可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或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qyjqyc@saic.gov.cn。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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