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四大机制防范财政与金融双风险
近期,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引发的包括对地方政府是否面临财政悬崖问题的探讨,给银行业风险管理、资本市场和监管层带来了很大挑战。与此同时,地方债务问题也成为国外机构“唱空中国”的理由之一。
惠誉评级4月9日宣布将中国的信用评级从“AA-(第4等级)”下调1个级别至“A+”;一周后的4月16日,另一家评级机构穆迪将中国的国债评级展望从此前的“正面”下调至“稳定”。两家公司都在评级报告强调了中国地方政府债务的风险。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孙立坚表示,虽然地方债风险确实存在,但是并不存在导致经济硬着陆这样的系统性风险。
据中国社科院金融所副研究员安国俊介绍,2012年,地方财政收入增幅为16.2%,是五年来次低,仅高于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形势最严峻的2009年,而2013年地方政府也将面临债务偿付高峰。面对城镇化的进程,如何解决地方政府投资拉动经济的资金缺口问题,建立地方政府市场化的投融资机制,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理等相关制度值得深入探讨。
对于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需要从哪几个方面入手,中国社科院金融所副研究员安国俊昨日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发展地方政府债券的起步阶段,一定要逐步完善地方政府债券市场多层次管理机制,包括市场化发行定价机制、发债规模与期限结构、信用评级体系、信息披露制度、信用增进制度、保险制度等投资者保护机制,监管的协调以及法律框架的完善。”
“而建立地方政府的投融资机制、偿债机制、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完善市政债的风险和效益评价体系,是防范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发挥投资的乘数效应,以金融市场发展推动城镇化进程和实体经济的关键所在。”安国俊强调。左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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