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促进会动态 | 理事展示 | 大型专题 | 活动展示 | 独家访谈 | 入会指南 | 企业家心语 | 宏观阅读 | 专家论道 | 经济新闻 | 环渤海财经
    在现实生活中,你和谁在一起的确很重要,甚至能改变你生活的轨迹,决定你的人生成...[详细]
与狼成狼,与猪成猪!
    中国是一个爱吃的国家,很多事情都是在酒桌上谈成的,很多怨恨也是在酒桌上产生的...[详细]
请客吃饭,不懂这些等于白请!
    你身边有没有这样的人,他们也许貌不惊人,也许才不出众,却在无形中有着一股别样...[详细]
让人舒服,是顶级的人格魅力
    从古至今,鸡蛋始终都是人们餐桌上的常客,几乎每天都离不开它。不过,虽然吃了好...[详细]
早晨吃鸡蛋对身体是好还是坏?万万没想到!
    一个不懂得为亲人让步,为朋友让步,为爱人让步,合作伙伴让步的人,是缺乏胸襟的...[详细]
让步
 
工信部:出售用户个人信息拟最高罚3万元
来源:新京报 更新时间:2013/4/11 9:58:44   
>> 相关新闻链接
·国务院正式批复《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 ·全国城镇化规划有望上半年出台 大力发展直接融资
·我国明年6月底前实施不动产登记和网络实名制 ·银监会打出重拳治理银行理财产品
·国务院:重要领域改革力争有实质性进展 ·财政部:将提高国企利润上缴比例
·张高丽:改革已触及到重大利益调整 ·《征信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 个人信用查询受追捧
·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拉开帷幕 ·周小川留任央行行长 人民币国际化渐行渐近

  

工信部:出售用户个人信息拟最高罚3万

  新京报讯 (记者邢世伟)昨日,记者从工信部获悉,近日工信部对外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明确,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露用户信息,不得出售和非法向他人提供用户信息,违者很可能将面临最高3万元的罚金,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了解到,该规定所指的用户个人信息包括: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收集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用户的信息,包括用户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址等身份信息以及用户使用服务的号码、账号、时间、地点等日志信息。

  《规定》称,未经用户同意,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的,应当明确告知用户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留存信息的期限,查询、更正信息的渠道以及拒绝提供信息的后果等事项。

  《规定》称,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及其工作人员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用户信息将由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cprpu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河北省企业风险防范促进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1028489号 公安备案13010202001484号
Copyright2000-2012 邮件:hebcpr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