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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家庭农场:意义重大难题待解
来源:中国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3/3/8 12: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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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刘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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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图:刘念

  全国两会前夕,江苏省无锡市锡山羊尖工商分局的工作人员来到村民于永军家中,给他创办的“锡山区先锋家庭农场”颁发了工商营业执照,这是江苏省首个明确身份的家庭农场。于永军夫妻承包了55亩土地成立了花卉园艺场,专业从事仙客来等盆花的生产和销售。

   自今年中央1号文件发布以后,“家庭农场”便成为“三农热词”。据了解,农业部在去年确定了33个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地区,到目前已有家庭农场6670多个。然而,围绕家庭农场的经营主体、经营规模、法人地位以及政策扶持等诸多问题,争议颇多。带着这些疑问,记者采访了部分代表委员及业内专家,他们指出,发展家庭农场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创新之举,是农业生产走集约化、规模化和现代化的重要载体,对发展现代农业意义重大。然而,作为一种新型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存在的诸多问题也亟需破解。

  家庭农场是什么?

  家庭农场是一个起源于欧美的舶来词,通常定义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人们普遍注意到,今年中央1号文件首次提到了家庭农场。对此,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说,我国农业发展真正到了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跨越的新阶段,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真正到了由传统小农生产向社会化大生产加快转变的新阶段。今年农业部将加大对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

  “家庭农场是迄今为止世界上农业生产中最可靠、最有效率的经营模式。提升了农业生产者的人均耕种面积,很大程度上可以降低生产成本投入,提升人均产出,并可为城镇化发展提供更多人口和劳动力。家庭农场是中国农业生产中一次专业化和经营化发展方向的转变。这种转变也必然推动农资供应体系的进步和发展。”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林业厅副厅长吴鸿告诉记者。

  专家表示,农业家庭经营之所以具有如此广泛的适应性,是基于农业生产的特殊性质和家庭经营的特殊优势。这种模式解决了农业生产中的合作、监督、激励,以及农产品追溯等问题,是农业生产经营的先天最佳组织形式,也是世界各国农业生产中占绝对优势的经营形式。

  据农业部一项调查显示,现阶段种粮户的经营规模达到百亩以上时,土地利用率会提高10%以上,经济效益会提高25%以上。此外,农户经营规模提高以后,还会提高我国农业的资本装备水平,有利于降低农产品成本,提高农产品质量。

  对于规模种植的好处,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太和县种粮大户徐淙祥深有体会,他给记者说了这样一个顺口溜:“规模种植后,优质产量高,多收又多卖,亩增400块。”从2003年起他承包了4000余亩土地种植小麦,他说:“小地块生产的弊端就是抵抗自然灾害能力差,打药治虫费用都高,销售时价钱还上不去。要想搞规模生产,必须走家庭农场之路。”

  一些代表委员认为,家庭农场能够有效解决城镇化进程中农村人口大量外流而导致的土地闲置抛荒问题,作为一种新型经营主体保证了“农地农有、农地农用”,避免了农地“非农化”倾向,能够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是中国特色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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