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多大才合适?
李春风是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腰泾村村民,五年前就开始跟着父亲承包土地搞家庭农场。“现在政府服务很好,软件、硬件都具备了,就是觉得目前140亩地种植规模太小,利润不高,机械化能力得不到发挥。”
李春风感到地不够种,这也是不少农场主的心声。经营家庭农场,到底多大规模才合适?
农业部经管司巡视员关锐捷认为,从世界范围来看,家庭农场的经营规模是不一样的,在西方国家,它的家庭农场的规模都比较大。中国人多地少,而且短时间之内很难让大量的农民都转移出来,这涉及到社会保障、就业岗位等一系列问题,在这些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的情况之下,我们家庭农场的规模是要有一个综合的考虑。
“整体上看,家庭农场的规模不可能很大,发展进程也不可能很快。”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宏观经济研究室主任党国英认为,“考虑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速度、管理水平、现有技术装备水平与配套服务体系等,我国平原地区耕作大田作物的家庭农场一般不宜超过300亩,蔬菜规模不宜超过30亩。如果规模过大,就会出现二次转包土地的情形。”
“在多年的探索中,松江在家庭农场的规模上一直强调"适度"两字。家庭农场的大小,应与家庭"自耕农"这个定位相适应,也要与整体农业的生产率和机械化率等基本因素相匹配。根据测算,松江的家庭农场平均规模目前确定在100至150亩之间。”上海农业部门专家认为。
全国政协委员、辽宁省营口市副市长高炜告诉记者:“是农场就要有规模,这个规模每个省每个地区的标准定位应该是因地制宜的。但有一点必须明确,耕地主要还是由农民自己来耕种,是有定位、有规模、有组织的经营主体。”
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朱启臻认为,规模是个相对概念。山东栖霞果农,一对夫妇全部精力都用在果园上,最多只能经营5亩规模,每年纯收入4万多元,可以申请注册为家庭农场。黑龙江农民开着拖拉机每个劳动力可以种300多亩地,一户如果有3个劳动力,这个家庭农场的规模可以达到近千亩。
有专家认为,我国家庭农场是在原有的专业大户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目前经营规模在50亩以上的专业大户全国有270多万户,其中超过
100亩的大概有七八十万户。因此,家庭农场的规模也不是越大越好,要以一个家庭所能顾及的范围为限,如果家庭农场的经营规模超过自身经营能力,则资源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和经济效益都可能下降。
与种养大户区别是什么?
家庭农场与种养大户的主要区别是什么?有学者认为,最重要区别就是前者是经工商登记的法人,而后者是自然人。
“只有获得认定,有了一个明确身份,才能成为被扶持对象。”通过采访记者感受到,家庭农场主在盼望优惠政策的同时,更盼望能获得一个名正言顺的法律地位。
山东省胶州市经管站站长刘丕舜认为,应该尽快给予家庭农场应有的法律地位,这样他们才能放心大胆地去经营。未来家庭农场要发展,政策上的优惠和法律上的保护,应该两手抓。但目前家庭农场连统一的定义都没有,要获得法律上的认可和保护,实在是任重道远。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农业大学校长柯炳生说:“家庭农场的培育发展还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当务之急是着手研究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基本原则和实现途径,开展家庭农场统计工作,指导地方稳步培育推进。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建立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制度,明确家庭农场认定标准、登记办法,制定专门的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扶持政策。”
实践证明,凡是对家庭农场进行了认定,并开展工商注册的地区,扶持政策也相对完善。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将家
庭农场定义为“经济作物达到30公顷以上,旱田作物达到50公顷以上,经农业部门认定并工商注册的农业生产经济组织”,直接赋予其法律地位。安徽省宿州市是家庭农场先行试点之一,并出台了《宿州市家庭农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对不同产业的大型、中型、小型家庭农场设定了标准,对家庭农场认定程序进行了规范。自2012年11月启动认定工作以来,全市共认定家庭农场295家。
全国人大代表、宿州市市长张曙光认为:“发展现代家庭农场是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抓手,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对认定批准的家庭农场,实行动态管理,两年审定一次。对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家庭农场,撤销其资格,收回资格证书。在认定的基础上,市政府出台扶持意见,加大家庭农场土地流转奖补。优先安排承担各类农业项目,优先安排国家各类支农补贴,市、县区级财政及各类资源予以倾斜扶持。”
配套政策怎么完善?
从记者对部分农场主及种养大户的采访来看,他们反映最多的是土地承包、融资贷款等难题,目前最迫切希望出台认定管理、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相关政策。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宁波市市长刘奇告诉记者:“宁波市家庭农场的雏形最早出现在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90年代后期随着效益农业发展,出现了一大批从事蔬菜、瓜果、畜禽养殖等多种经营的规模大户,其中一部分通过工商注册登记成为家庭农场。到2012年底全市从事种植、畜牧养殖的家庭农场687家。”
“但是,宁波市家庭农场发展也面临诸多难题。一是扩大规模难。近年来,由于土地稀缺,农民惜租,土地流出农户逐渐减少,造成流转土地减少,农场难以扩大经营规模。二是土地集中难。刚通过土地流转取得的土地,是农田基础设施条件较差的田地,零碎插花不集中。三是流转价格上涨快。特别对从事粮棉油等产业的农场而言更是不堪重压,而由此带来的农地纠纷也成为农场主必须面对和解决的事,影响了农场主的生产积极性。”刘奇代表说。
徐淙祥代表对此也深有感触:“现在包地越来越难,给钱一般是两年一签,给粮食一般是十年八年一签,我现在租的地是每年1000斤麦。希望政府在兼顾村民、农场主利益的同时,制定有利于农业发展的租地政策。”
“家庭农场在经营初期一次性投入比较集中,资金需求较大,多数农场资金实力不强,加上固定资产不多,大部分投入无法通过资产抵押等方式获取银行贷款,建议给家庭农场实行贴息或无息贷款。”徐淙祥代表建议。
“土地是基础,资金是保障,人才是关键。”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宁波市农科院副院长马荣荣对记者说,“现在有部分没有经营愿望和能力的人反而能拿到土地,然后转包,而有生产能力有愿望的人由于资金所限拿不到地。因此,家庭农场应设置人才准入门槛。”
一些代表委员认为,农场主经营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尽管大部分农场主多年从事农业生产,实践经验丰富,但受学历、理念等因素影响,难以有效承担现代农业发展重任,需要进一步提高经营素质。
刘奇代表告诉记者,宁波市打算每年安排2000万元资金用于扶持家庭农场,争取到2017年底培育示范性农场1000家。在项目扶持上,适宜家庭农场申报的农业项目优先安排家庭农场;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到家庭农场工作。同时,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为供求双方提供法律咨询、供求登记、信息发布、中介协调、指导签证、代理服务、纠纷调处等服务,为土地流转搭建便捷的沟通和交易平台,积极有序地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吉林省延边州的家庭农场发展已经取得了宝贵的经验,尤其是在政策扶持方面有着自己的探索。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延边州副州长李景浩告诉记者:“为确保家庭农场风险最小化,我们实施了七项扶持政策。一是贷款贴息,专业农场贷款的利息由政府补贴60%,州和县市政府各承担30%。二是享受各项国家农业财政补贴政策。三是在原一次性3台套农机具购置补贴标准基础上,扩大到可以一次性享受5台套农机具购置补贴。四是设立专业农场专项保险,提高农作物保险额度。五是捆绑使用政策性支农资金。六是实施税收优惠政策。七是在仓库、晾晒场、农机具库房等生产经营用临时建筑物上给予土地政策支持。”
据了解,农业部已着手研究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基本原则和实现途径,开展家庭农场统计工作,指导地方稳步培育家庭农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建立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制度,明确家庭农场认定标准、登记办法,制定专门的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扶持政策。
本报记者 曹茸 宋修伟来源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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