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责权待明?
目前由于协会的主要经济来源是企业“会费”,协会对企业依附性太强,想真正维护消费者利益非常困难。
塑化剂风波持续十几天,除酒鬼酒应对舆论,其他白酒企业都不再发声,几大行业协会也都开始沉默。
“企业与消费者利益之间发生冲突的时候,行业协会应该首先顾及到消费者利益。”曾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研究所工作十多年的郑须潮认为。
在国际上行业协会被界定为非政府机构,属非营利性机构。是介于政府、企业之间,商品生产者与经营者之间,并为企业服务、咨询、沟通、监督、公正、自律、协调的社会中介组织,行业协会代表行业的利益。
“一个行业包括供需两方,企业和消费者共同构成一个行业。行业协会既然代表行业的利益,就应该同时对两方负责任,维护共同利益。”郑须潮说。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郎友兴持同样的观点,“像面对酒鬼酒塑化剂类似事件,作为行业协会应该站在高于企业利益的基础上,对消费者公开透明、负责任,这其实是在根本上对企业利益的维护。”
“协会为什么不说,只是因为不履行‘诚信义务’的代价太小了。”郑须潮说。
据郑须潮介绍,目前我国尚没有完整的法规对行业协会的性质、地位、作用、机构、职能进行全面定位。协会对消费者的责任,只能依靠协会相关负责人的个人道义与认知履行。但由于协会的主要经济来源是企业“会费”,协会对企业依附性太强,想真正维护消费者利益非常困难。
2010年10月,在民政部召开的全国行业协会工作会议上,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等115家行业协会联合发出《全国行业协会社会责任倡议书》。倡议书起草者,原民政部中国社会组织促进会副秘书长张高陵认为,行业协会不仅要维护自身的行业利益,还应当在公共空间中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使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保持动态的平衡。
张高陵同时表示,从根本上说,还是需要一部“行业协会法”来明确行业协会的定位,明确协会在面对社会时需要解决哪些问题,承担哪些责任。
记者注意到,中国酒业协会不在这115家协会名单内。
塑化剂风波大事记
●2011年5月
台湾地区塑化剂事件爆发。
●2011年6月
中国酒业协会组织调研塑化剂来源。
●2011年12月
中国酒业协会要求禁用塑料制品。
●2012年4月、7月
中国酒业协会在两次行业会议上强调严控白酒塑化剂含量。
●2012年11月19日
酒鬼酒被曝“塑化剂超标”。
●2012年11月19日晚
中国酒业协会声明称“白酒产品中基本上都含有塑化剂成分”。
●2012年11月21日
质检总局公布检测结果,与之前媒体报道结果相近。
当晚,酒鬼酒致歉,同时强调其产品安全。
●2012年11月21日
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声明,称白酒生产过程中,“绝无需要使用塑化剂。”
●2012年11月22日 酒鬼酒发声明致歉,并强调产品符合国标。
●2012年11月27日
酒鬼酒停产整改,更换相关设备、材料等。
●2012年12月3日
酒鬼酒宣布整改完成,恢复包装生产。(记者 李媛)
责任编辑:cprp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