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美国以“国家安全为由”一次又一次将中国企业阻在门外,但中国企业走出去的热情依然高涨。
11月13日,毕马威发布的三季度《中国经济全球化观察》报告显示,第三季度期间,共有76起中国企业宣布海外并购业务,其中披露金额的交易总额为222亿美元,远超前两个季度之和。在10月份,发改委又集中公布了此前批复的16个海外投资项目。
在毕马威全球中国业务发展中心主席冯育勤看来,在产能过剩的大环境下,国内投资机会大幅度减少,海外投资渐渐成为中国企业延续发展和提升技术等软硬件能力的主要途径。
欧美市场投资占八成
“对于中国企业来讲,2012年可以说是中国企业进行海外并购最恰当的时机。”毕马威全球中国业务发展中心研究总监彭亚利得出上述结论的依据是,首先,中国企业在产业升级的过程中,更加青睐欧美市场,发达经济体的技术和市场是海外并购的重要考量。其次,随着海外投资的增加,投资的模式也在逐渐多样化。第三,民营企业作为中国经济成长最重要的推动力,已经逐渐在海外投资中,特别是海外并购领域成为中国“走出去”的主力军。
2012年1到9月,共宣布193起中国企业海外并购业务,其中披露金额的有140起,交易总额约为438亿美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交易金额增加了32%。其中三季度中交易金额为222亿美元,占总额的一半之多。
中海油的大手笔收购是导致三季度海外投资暴增的主要原因。2012年7月,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宣布,已与加拿大油气公司尼克森达成协议,将以151亿美元现金收购后者全部股份,并承担其43亿美元的债务。
“获取深海及非常规油气资源的勘探开发技术是中海油收购尼克森的重要目的。”毕马威报告指出,其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加强中海油的全球话语权和区域影响力。
尼克森在北海所运营的Buzzard油田是福尔蒂斯(Forties)油田系统中最大的油田,可影响作为全球基准油价之一的布伦特轻质原油价格。此次收购如能顺利完成,将成为迄今为止中国企业史上最大的单笔海外并购交易,其占全部三季度资金的68%。
基于此,加拿大成为中国今年投资金额最大的国家,累计金额187亿美元,占投资总额的43%。美国宣布24起案例,累计金额达到63亿美元,投资金额占比14%,位居第二。
按地理区域分,前三季度整个美洲大陆交易金额为277.59亿美元,占到交易总额的63%以上。其中北美洲是吸引中国企业金额最多的区域,交易金额达251.09亿美元。欧洲排名第二,交易金额达到77亿美元,占比16%。这样一来,中国并购的八成资金,约355.48亿美元并购交易将在欧美市场完成。
能源和电力依然是中国企业投资金额最多的行业,披露金额总量约270亿美元,占到交易总额的60%以上。在今年发生的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前十大案例,其中6个都集中在能源和电力业。
除中海油的151亿美元大手笔外,中石化国际石油勘探开发公司以3起并购案例最为集中,其中出资25亿美元收购DEVONENERGY公司五处油页岩和天然气资产的三分之一,11亿美元增购澳大利亚LNG,持股股份增至25%、10亿美元增购澳大利亚太平洋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10%增发股份。
民企活跃呈多元化投资
与以往海外并购多以国有企业为主不同的是,民企的活跃程度已经超越了国有企业,成为海外投资市场的一股新兴力量。
2009年到2011年3年内民营企业并购数量比重维持在44%“原地踏步”的水平。今年以来,民营企业海外并购数量的比重一路走高,从上半年末的50%的水平上升至三季度的62.2%。反之,国有性质的企业在数量占比上正在逐渐下降,2012年三季度仅占37.8%。
但民营企业所涉及的并购资金仍然比重较少,并且并购规模有逐步降低的趋势。2009年至2012年三季度末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平均交易金融显示,国有企业的平均并购金额从2009年到2011年的5.3亿美元,上升到2012年上半年的6.2亿美元,并在第三季度达到9.4亿美元的平均单笔并购规模。而民营企业的单笔并购规模尚无法突破2亿美元,始终徘徊在1亿-2亿美元之间。
“究其原因,民营企业所涉及并购资产类别范围更广,并不像国有企业那样集中在资源获取行业和金融领域。”毕马威报告认为,由此中国企业在海外并购领域已经出现投资多元化的特征。
据毕马威2012年的问卷调查显示,有超过23%的民营企业面临着资金短缺、融资困难、融资成本普遍偏高的问题。此外,海外并购投资经验的缺乏和缺少全局性的战略布局也成为民营企业在海外并购中遇到的主要问题。
毕马威给出的建议是,从企业层面来看,民营企业可以通过与其他企业的合作,来达到取长补短,互惠共赢的局面。
成立于2011年的爱国者国际化联盟就是促进中国民营企业联合海外发展的机构之一,其宗旨致力于推动中国民营企业海外投资,打造中国品牌走向国际市场。
而为了鼓励企业海外投资,发改委正拟下放企业海外投资审批权。根据目前正在征求意见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总投资3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和总投资5000万美元以下的限制类项目,由地方发展改革部门核准,其中限制类项目须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核准。
从政府的角度来看,除了在政策和立法层面上,简化审批程序,减免税收负担,提供专项资金保障外,毕马威报告指出,还可以为民营企业提供保险制度,来减少企业海外投资及运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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