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与深圳唯冠关于iPad商标权之事愈演愈烈。记者昨日获悉,北京市西城区工商局已就此事立案调查。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工商局也对辖区苹果产品销售店开展侵权产品查处行动,目前已查扣45台iPad2。
对于工商部门的查扣行为,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冬律师表示,在民事诉讼阶段,工商部门进行行政处罚的行为略显不妥。吴冬同时指出,苹果只是使用“iPad”作为其一类产品的名称,并非其商标。
石家庄查扣45台iPad2
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的“iPad”商标权争夺案,最终以苹果一审败诉暂告一段落。随后,苹果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虽然该案件仍在审理之中,但在深圳唯冠的投诉下,多地工商部门已介入此事。据《法制晚报》2月10日报道,北京西城区工商分局在接到投诉后,已经立案受理,对苹果公司侵权iPad展开调查,辖区内的苹果西单大悦城店或遭2.4亿元的天价罚单。
记者昨日致电北京西城区工商分局,该局办公室一名王姓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确实已经就苹果iPad商标侵权一事展开调查,目前调查仍在进行中。“不方便透露有关罚单等其他调查情况。”
河北石家庄市工商部门也介入此事,并对一些正在销售的iPad进行下架、查扣。石家庄市新华区工商局经济检查大队副队长高炜昨日向记者证实,他们是在8日接到深圳唯冠的代理律师函,称“苹果公司iPad商标侵权”。高炜表示,在与国家工商总局核实了唯冠出具的商标持有权证书与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后,该经济检查大队2月9日起对辖区内的苹果专营店及苹果产品销售门店开展了侵权产品查处行动,“对涉嫌商标侵权的商品依法一律没收,并处非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
据高炜介绍,截至12日17时已经查扣45台苹果iPad,全部为iPad2系列,但目前暂不能透露具体处罚数额。
而据当地多家媒体报道,迫于工商部门的检查,石家庄商家多数已经下架iPad2。
律师:工商部门行为不妥
对于河北等地工商部门对苹果iPad产品采取的下架处理措施,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冬律师表示,在民事诉讼阶段,工商部门率先对苹果进行行政处罚的行为有些不妥。“苹果与唯冠的案子尚在审理阶段,案件二审还未宣判,苹果是否最终败诉没有定论,工商部门先行处罚可能会造成行政处罚与司法结果产生矛盾的情况。”
而就苹果iPad商标侵权案本身,吴冬认为,与唯冠的产品相比,苹果iPad产品的高知名度使其更具有显著性,“也就是说消费者一般不会对两个产品产生混淆。‘ipad’这组单词本身不具有独创性,苹果使用‘Pad’单词作为其系列产品的名称并无不妥。”
吴冬同时指出,苹果公司仅仅是使用“iPad”作为其一类产品的名称,该类产品的商标还是苹果的原有的商标,根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苹果公司在本案中可以据此强抗辩。张岂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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