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11月19日在湖北省宜昌市召开地方
金融工作座谈会时强调,要深入推进金融改革和创新,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地方金融机构要避免跨区域盲目扩张。
这里有两个亮点值得注意:一是“防范金融风险”。这是近期的热门话题,从15日IMF警告中国大型银行面临系统性风险,到16日央行报告首次提出 “加强系统性风险防范”,再到19日王岐山副总理的相关表述,足以显示出金融风险已成我国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而笔者在11月17日的评论中也已经指出 “正视中国金融系统风险”的观点。
另一个是 “地方金融机构切勿盲目扩张”。其实,在今年“两会”上,王岐山副总理已经有过类似的表述:他在参加贵州代表团审议时说,目前我国银行布局不均衡,要警惕同质化。现在很多小银行都在想方设法做大,有不平衡、不持久、不匹配的“三不”倾向。他举例说,北京银行做得很不错,但去年发展到哈尔滨去了,还想去上海。 “我批评了他们,我一打个盹,你们就跑了。北京还不够你们干的,你们跑了,北京谁来管? ”
当前我国金融发展的一系列问题,基本上可以归结为,金融机构及金融产品准入限制的市场化、金融市场体系的统一与完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的建设、当前特定阶段政策性金融(包括“三农”金融)的扶持、市场不断开放条件下的货币政策调控体系、宏观审慎性监管框架建设与调控监管部门间的协调等问题。而地方金融机构的发展与管理,已成完善我国金融体系的关键环节。 “十二五”规划纲要首次对地方金融管理提出要求,希望完善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强化地方政府对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责任。
自2008年下半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在“四万亿”巨额投资计划的推动下,地方金融应运而生,并迅速扩张,成为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重要影响力量。据报道,内蒙古金融办人士曾透露,内蒙古自治区2005年地方金融机构在全区的金融总量不到8%,而到了2010年10月,2000亿元的农村信用社资产,再加上包商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地方金融市场份额占比或已在50%以上。
这种地方金融发展势头在全国都得到了印证。比如广东省,2006年,金融资产不足6万亿,2007年起,省政府激励金融产业布局,当年金融资产比2006年增加7500亿元,此后连年翻番,2009年比2008年增加了1.9万亿元,其中,地方金融分量已占了25%。为了做大资产经营规模,各地金融机构为摆脱金融牌照和开设分行条件的限制,开始将投资转向村镇银行,东北的多家城商行就曾公开表示过将倍增村镇银行网点的动议。
与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地方金融势力崛起相伴而来的,还有地方金融办的积极扩权。去年3月,全国首家以“局”冠名的省级政府金融管理服务机构——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挂牌,下设银行服务处、证券期货服务处、保险与非银行服务处、金融市场处、金融稳定处等10个处室,足见其雄心。
可以这样说,各地城商行等机构不断向外扩张,其实是大金融管理思维让地方金融走上了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老路。在笔者看来,完善金融机构体系,应在动态掌握国家经济发展总体水平、居民收入水平以及金融需求层次的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金融中介机构和金融体制的改革发展措施,逐步完善金融中介体系,特别是尽力提高中小金融机构的服务水平以及增建服务网点。而从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现实来看,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需要另辟蹊径大胆创新,积极推进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为经济的持续增长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评论员 周子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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