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财政部宣布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修订后细则今起实施。分析称,进行结构性减税是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微企业的要求。财政部上周公布,今起未来3年内,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11月1日《中国证券报》)
不少分析人士认为,税制改革正在深化,结构性减税逐渐提速。就在上一周,10月26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改革,将从2012年起在上海开展试点。按照官方的思路,开启增值税“扩围”改革试点,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尽管细则尚未出台,到底能否实现结构性减税,是否真能优化税制还不得而知,但以上税改的方向无疑都是值得称道的。
社会各界对结构性减税的呼声很高,在去年以来的个税改革大讨论中达到了定点。个税改革方案虽然没有完全实现很多的期待,但最终有妥协地出台,即已表明,民意对税制改革的影响越来越大,公民税负意识在觉醒。事实上,公众之所以对税改表现出如此之大的热情,不仅仅是因为现代公民意识的增强,很大程度是现实所迫。
无论个人还是企业,都明显感觉到税负过高,生活或经营成本增加,而生活质量和企业利润在降低。持续数月的通胀压力,物价的走高,各种经营成本和困难的增加,对于整个中国社会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于个体而言,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完善,社会公共服务和福利水平较低,减税很大程度上其实是国家对公民生活成本的补贴;而企业,面对物资的上涨、出口的减速、劳动力成本的上升、融资成本的加大,减税同样是必须之举。
也正是如此,我们看到,个税改革也好,增值税、营业税改革的提速也好,时机选择上无不将财政改革、宏观调控结合起来考虑。换句话说,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在一定程度减轻小微企业、个体户负担的同时,其实也是寄望于他们扩大规模,创造更多的效益,增加更多的就业……提高中国经济的活力。如果将各项税改政策展开来说,大致考虑都类似。
所以,中国的税制改革,很大程度上说是被动的。改革无论是被动还是主动,只要时机把握得好,效果自然都是积极的。目前而言,税改的步伐还不够大,社会税负成本还是太高。因此,全社会都期待进一步加速税改。于此同时,还应看到,税并非是中国公民和企业头上唯一负担。譬如一个企业,无论大小,都会面对工商、公安、消防、卫生、环保,甚至城管部门的各种刁难。整体而言,企业的各种负担实在是太重。现有的税费压力下,一个小微企业要发展是多么的不易,一个中小企业要度过难关该有多难。
增值税也好、营业税也好,以及乱七八糟的杂费,买单的其实都不是制造企业,也不是流通企业,而是消费者。如果想真正扩大内需,提振公民消费意愿,提高公民生活质量,降低起征点的作用实在有限,降低税率才是至为关键的;同时规范各权力部门行为,减轻(微)企业的各种负担。组合拳并出,才是真正的大局,实现宏观调控目标才不是空话。税费当然只是宏观调控的一方面。但一个社会活跃的消费,既让公众获益,也实现了企业的良好发展,最终工商业繁荣,政府税收也会同步增加,这是良好经济循环的基石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