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灾害不等于农业灾害,农业受灾不等于农业减产。我国粮食能获丰收,两个方面的因素功不可没,一是减灾增产,一是平衡增产。
近年我国自然灾害频发,粮食生产为什么还能实现“八连增”?为此,记者采访了中国农科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梅旭荣。
农业灾害与气象灾害既相关又有区别
记者:今年我国的粮食生产并不风调雨顺,年初北方冬麦区遭遇大范围、长时间冬春连旱;春末夏初长江中下游地区出现历史罕见的春夏连旱;入汛以后,南方地区出现多次暴雨洪涝,部分地区旱涝急转……一些人疑惑不解:为什么连年大灾粮食连年增产?
梅旭荣:首先,气象灾害不等于农业灾害。以冬小麦为例,在冬季和初春时小麦正处于休眠期,对水分的需求较少,这个时候如果遭遇气象干旱,尽管对麦苗安全越冬不利,但对小麦生产的影响较轻,通过返青起身后的肥水管理还有较大的回旋余地;但在返青拔节、灌浆期等产量形成的关键时期,小麦对水分的需求明显增加,如果这时遭遇干旱,就会直接影响生长发育和产量形成。
此外,在同样的干旱条件下,不同作物对水分的敏感度不尽相同,反映出来的农业干旱程度是有区别的,例如杂粮杂豆的耐旱能力要强于一般的旱地作物;在同样的干旱条件下,不同地块的农业干旱程度也是有区别的,例如有灌溉条件的水浇地要好于没有水浇条件的旱坡地。因此,简单从气象灾害发生来判断农业生产丰歉是相对片面的。
具体到今年的粮食生产,今年我国灾多灾重,但年初冬麦区发生大范围长时间严重干旱、长江中下游地区严重干旱和局部“旱涝急转”,都不是发生在作物生长和产量形成的关键季节。冬麦区持续干旱,冬小麦正处于越冬期,需水量小,干旱影响有限,此时距离小麦成熟还有100天左右的时间,苗情转化升级回旋余地大,为实施科学减灾措施、促进苗情转化升级留下了空间。长江中下游夏旱主要集中在湖北沿江、湖南洞庭湖和江西鄱阳湖等地区,水文干旱重于气象干旱,气象干旱重于农业干旱,对农业生产的影响范围有限,加之长江中下游、华南等地雨季提前10—20天,旱情较快得到缓解。入汛后局部地区“旱涝急转”,但洪涝灾害是局部的、过程性的,灾情发生时秋粮作物尚处于苗期,通过及时排涝降渍、加强田间管理,有效地促进苗情转化升级。
西南地区严重干旱发生在秋粮产量形成的关键季节,对当地农业生产造成较大损失,但不是发生在粮食主产区,旱区粮食在全国粮食生产中所占比例小,对全国粮食生产的影响有限。今年全国主要农区农业气象灾害总体偏轻,利于作物生长发育和产量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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