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应承担更多社会责任
多位受访专家认为,国企的所有权属于全民,在管理通胀预期任务日趋严峻的情况下,国有企业更应挺身而出,主动履行更多的社会责任。
首先,国有企业应保持价格稳定,起到“稳定器”的作用。广州市社科院高级研究员彭澎认为,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中既包含着经济的目标又包含着非经济的目标,但其特殊的社会责任应更偏向于非经济的目标,“比如,现在物价高涨,通胀抬头的时候,国有企业就应当成为稳定物价、维护经济稳定的主力军。”
其次,国有企业应主动削减开支,带头“共度时艰”。谢泓认为,“假如国企希望应对不断提高的经营成本,不妨首先采取削减开支的方式,肯定比涨价来得更实在。想想在各种困境中挣扎的那些小企业吧,国企遇到的融资难题、消化成本及劳动力成本上涨的压力肯定没有它们大,这些企业都挺过来了,为什么国企做不到呢?”
再有,完善国企监管体系,对目前带头领涨者进行“点刹”。谢建设提出,政府对国有企业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管体系,防止企业利用自然垄断地位追求本单位的利益最大化而损害社会利益和公众利益。国企要主动公开运行成本,降低运行费用,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在当前形势下带头涨价者要受到严厉处理。
同时,建立“国企红利”反馈机制,让百姓共享国企发展成果。进一步明确国企职能,要求其积极承担公共服务责任,过去没有做好的环节要及时补位。如巨额的国企利润处理方案,应尽早提上日程,基本原则之一应是惠及百姓。□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王凯蕾黄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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