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审查未能堵漏
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冬表示,号称是“进口”,实际上却是国产,这样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消费者进行欺诈,企业不能对宣传词一删了事,一方面消费者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一,另一方面监管部门也应进行调查,一旦确认应处以行政处罚。
让很多消费者产生疑惑的是,广告本来是让消费者了解某一品牌的方式,食品作为涉及面非常广的产品理应营造更好的广告环境,如今食品广告却成为虚假宣传的重灾区,且屡屡曝光,这其中到底是哪个环节出现了问题?专家对记者表示,这是监管系统可能出现了一定的灰色地带。
记者查阅相关制度发现,根据我国现行的广告审查制度,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等商品的广告前,必须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在工商总局2009年公布的《食品广告监管制度》中,对于保健食品、宣称有医疗功效的食品广告监管比较严格。
一名工商执法人员对记者说,国家对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特殊商品的广告审查比较严格,广告内容需要到食药监等相关部门进行备案,但一般的食品广告并不需要备案,属于“事后监管”,平时以日常巡查为主。
也就是说,对于一般的食品广告审查与其他产品并没有太大差别。复旦大学广告系主任程士安告诉记者,申请发布食品广告,必须持有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食品广告证明》,进口食品还需提供额外证明性文件,此后广告审查机关则是对广告内容和形式进行审查。换言之,第一关的审核非常重要,真实性与否必须在这一关就严格控制住,食材是国产还是进口需要审核清楚,否则就容易产生误导消费者的情形。
专家表示,对于食品这一类涉及面广的商品,其宣传用语必须慎之又慎,审查机关必须对其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中国传媒大学广告学院院长黄升民分析说,从近期被曝光涉嫌虚假宣传的味千拉面、DQ冰淇淋等案例来看,把关者的审核并没有到位,流于形式。事实上尤其是产地等信息,普通消费者从肉眼根本无法辨别,只能靠事前审核做到更加仔细。
责任编辑:cprp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