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永利 通讯员李开)邢台市日前出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从今年起,建立预算内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000万元,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专项资金主要支持“一城五星”范围内战略性支撑项目建设、传统支柱企业技改项目建设和全市的品牌建设。
此外,该《意见》还明确了3种支持方式:创新技术平台建设,对当年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的项目,分别按研发设备投资额的40%、25%补助;战略性支撑项目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先进装备制造、煤化工及其他高新技术项目和传统产业升级改造项目、技术改造项目,支持范围内项目的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年度设备投资达到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按设备投资额贴息补助一年;对当年全市范围内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分别奖励100万元、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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