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市民在一商品房楼盘选购房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2日宣布,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明文规定从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实行一套一标价,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商品房销售价格明码标价对外后,可以自行降价,打折销售,但涨价必须重新申报备案。 新华社发(张春雷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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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深圳6月1日电 题:开发商又与政策“躲猫猫”——“一房一价”政策满月追踪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彭勇、赵瑞希、付航
针对开发商坐地起价这一顽疾,发改委要求从5月1日起,所有楼盘必须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做到明码标价、一套一标,不得擅自涨价。
一个月过去了,“一房一价”政策执行得如何?曾经扑朔迷离的房价能否摊在阳光下?记者在深圳、广州等房地产热点城市进行了追踪采访。
开发商三招应对“一房一价”规定
国家发改委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要求从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实行一套一标,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商品房销售价格明码标价后,可以自行降价,打折销售,但涨价必须重新申报备案。
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记者走访调查发现,针对发改委的明文规定,开发商通常采取三个“招数”应对:
一是“遮遮掩掩”。记者走访了多个楼盘销售中心发现,只有少数楼盘严格按规定在显著位置放置标价牌。深圳宝安区一在售楼盘的营销中心就没有明显的标价牌,但销售人员表示他们已执行“一房一价”规定,每套房子都有价格。但购房者只能通过销售人员口头得知自己看中的房子的价格。
二是“阳奉阴违”。最近记者以购房者身份走访了位于深圳龙华的“中央原著”楼盘,在销售现场看到,3栋6CD的公示价格为每平方米33583元。而记者在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上查询发现,该房备案价格为每平方米26400元。两个价格之间的差距非常大。记者在位于该片区的其他楼盘也发现了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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