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21日电 在近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成为研究部署的重点,会议要求继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新的扶持措施。
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近几年来,我国中央和各级地方财政频频发力,积极扶持中小企业摆脱困境,实现更大发展。
财政直接投入大“增”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合力形成
在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我国的中小企业正在经历着一场几十年不遇的严峻挑战,资金短缺、融资困难、出口受阻、发展乏力等问题尤为突出。
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发挥财政的导向作用,2009年,中央财政将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从39亿元增加到96亿元。“同时,积极鼓励和引导地方财政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财政部相关负责人介绍。
事实上,从去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各级财政部门已经积极采取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2008年,中央和省级共安排财政支出288.5亿元资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产业升级和国际市场开拓。
近几年,中央财政还先后设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专项补助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中小企业平台式服务体系专项补助资金六项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部署,还将逐步扩大中央财政预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规模,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结构调整、扩大就业。有关专家表示,随着中央和地方财政不断扩大扶持规模,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合力也将逐步形成。
“增”资金注入信用担保机构 发挥财政资金引导的乘数效应
截至今年上半年,通过政府财政出资方式组建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全面覆盖山东省各县(市),据介绍,这些信用担保公司已经为500家中小企业解决了暂时性资金周转困难。
江西省三家省级财政担保公司于近日正式挂牌开业,这使得江西省级融资性担保机构数量已达7家;浙江省明确规定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一定的信用担保风险补偿资金,并于近日提高了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风险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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