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车的说,不用上牌;交警说,没牌上路就是违法 本报讯(记者 杜慧)3月1日起,石市新的道路交通管理方案正式实施。石市交管部门开始对无证、无牌的机动车进行严查,燃油助力车也在查处之列。一些燃油助力车车主对此提出异议。记者调查发现,不少卖家称燃油助力车属于非机动车,无需上牌办证。而交警表示,燃油助力车属于机动车范畴,车主不要被卖家忽悠,要谨慎购买。
燃油助力车上路
差点被扣
市民段先生去年买了一辆二轮燃油助力车。当时,店主跟他说,这类车无需上牌照,因为这辆车的排气量在50毫升以下,属于非机动车。3月1日,段先生表弟骑这辆车外出时,被交警以车无牌、人无证为由,要将车扣押。这让车主段先生感到不解。
3月3日,市民张先生告诉记者,他2007年买了一辆燃油助力车,当时卖家也说不用办理任何证照。然而,2009年下半年,交警开始查处燃油助力车。张先生咨询交管部门被告知,可以办理摩托车驾驶证,但无法给该车上牌照。此后,他的车就成了摆设,一直不敢上路。
卖家信誓旦旦
称无需上牌
3月3日,在开发区一家助力车专营店,店员热情地向记者推荐了几款价位不同的燃油助力车,价位在2000元到3000元之间,对方还信誓旦旦地保证,这类车排气量在50毫升以下,是非机动车,无需办证就可上路行驶。在石家庄当地的几家网站上,记者还看到了不少出售燃油助力车的信息。记者与其中几个卖家取得了联系,对方的说法与上述专营店的说法基本一致。
交警称燃油助力车
属于机动车
石市交管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燃油助力车属于一种自行的交通工具,目前国家对它没有明确定义。按照“机动车”的定义:由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在道路上行驶的供乘用或运送物品的轮式车辆。那么,以发动机为驱动且标注排气量不超过50毫升的燃油助力车,应属于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范畴。
按照交通法的有关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因此,若驾驶人无证、无照驾驶这类车辆,交警有权进行查处。
谨慎购买燃油助力车
石市交管局工作人员说,一些生产燃油助力车的厂家,不具备生产机动车的质量保证能力,产品质量完全不受国家标准控制。这类车在生产中大多进行了改装,动力大、速度快,极易发生交通事故。目前,在石家庄市区内行驶的燃油助力车多无牌、无证,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驾车逃逸,就会增加交通肇事逃逸案的侦破难度。此外,由于没有保险,伤者也得不到保险机构的任何赔偿。
他说,近年石市早已停止为新增摩托车(含助力车)办理牌照。为此,他提醒市民,要谨慎购买这类车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责任编辑:cprp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