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龙的这场官司耗时三年,诉讼、调查、异地取证等维权费用将近30万,而五龙一个固定客户的一年定单就达2000万。“如果我不打这场官司,以后损失的可就不仅仅是一个固定客户。相比之下,孰轻孰重显而易见。所以,面对侵权就必须主动出击,才能保护好自己的市场。”韩伍林说。此次维权成功,也改变了人们对知识产权执法环境的看法,执法公正让很多“望而止步”的被侵权小企业看到了信心。
谨防侵权者钻空子
2008年底五龙起诉安徽广德县康利电器有限公司后,2009年上半年,经调查、多地取证、立案、技术分析后,法院判决康利电器的行为构成专利侵权行为,责令停止制售侵权产品。
但事情没有这样简单,2009年6月,康利随即摇身一变成为安徽广德昌立制动器有限公司,以“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继续生产销售制动器,但这次产品构造有所变动。
昌立的行为,仍然在影响着五龙的市场,五龙不得已又起诉了安徽广德昌立制动器有限公司。经过两家产品技术特征对比后,合肥中级法院认为,昌立的产品虽缺少一个零部件,但其技术特征全面覆盖了涉案专利全部必要技术特征,是以等同替换的手段继续实施制造涉案被控侵权产品;责令昌立停止销售该产品,并赔偿五龙经济损失10.93万元。随后,昌立向安徽省高级法院提出上诉。经民事调解,昌立赔偿五龙经济损失8万元。
“等同替换”的手段,令韩伍林警醒到,必须进行专利群的申请,而不是单一专利的申请,才能抵制自己研发的技术不被“盗版”。近日来,五龙围绕企业的核心专利,又申请了十余项专利。
石家庄国域专利事务所律师胡澎说,近年来很多专利官司都涉及“等同替换”的手段,这种“擦边球”钻的就是单一专利的空子。他建议,为防止竞争对手在较短时间内模仿跟进,一般申请专利的企业往往不要申请单一专利,而是需要进一步演绎该技术可能实现的多种结构,对生产该产品的多种工艺及专用设备都进行研究,确保在该技术领域中,由点到面地攻破多项技术难关后,再来申请组合专利或多个专利,用一个专利群把该新产品进行严密保护,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专利技术。
在采访的最后,韩伍林告诉记者,虽然从表面看,这个案件的经济赔偿并不高,与实际损失相差甚远,但五龙赢得了公道和胜机。他奉劝侵权者,企业的发展和壮大靠的是科技、人才和管理,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应该把精力集中到无形资源的竞争,把人才、科技、知识产权等方面摆在自主创新最前面。任何依靠投机取巧、损人利己的做法是不能得逞的,即使一时得逞也是铤而走险,不会长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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