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近日,石家庄五龙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起诉安徽某企业的专利侵权案件,耗时近三年后获胜。在专利战略发展的道路上,五龙既有艰辛也有收获,期望他们的经历和经验能够给众多中小企业以启迪。
■本报记者 焦莉莉
凭借独有的三十余项专利技术,近年来五龙在电梯制动器市场迅速跻身领军团队,产品常年供应德国西门子等多家国际著名公司,去年年初刚落成的超级摩天大楼迪拜塔扶梯上也有五龙的制动器产品。随着市场的逐渐扩大,他们的长期客户每个季度定单都是成倍增加。
2008年夏天,五龙发现一家位于广州的美资企业客户的定单出现反常,数月来的定单一直停留在一个相对固定的水平上,与实际的市场需求情况相差甚远。经调查核实,发现这家美资企业厂房内出现了大量安徽广德县康利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同类产品,并且与五龙的“一种双推电磁铁新型减震机构”实用新型专利描述基本类似。于是,2008年底,五龙向安徽省合肥市中级法院递上了状书,踏上了专利维权之路。
一味忍让,损失更大
五龙的遭遇不是个案,但对被侵权所采取的态度,企业们的表现不尽相同。五龙此举,在为数不少的企业眼中,却是“得不偿失”。对于知识产权官司,普遍的看法是难打,尤其是到外地(特别是到侵权公司所在地)维权更难,很多人不看好中国的专利执法环境。他们认为“赢了官司,输了市场”,有打官司的三年时间,不如把精力放在开拓市场和经营市场上。
虽然经法院判定侵权后,法律维权的费用可以从侵权者获得赔偿,但赔偿费用普遍较低。本案最终经安徽省高级法院的调解,由安徽广德康利制动器赔偿五龙经济损失5万元,这与公司的损失明显不对称。面对曲折艰难的维权过程和得不偿失的经济衡量,一般企业都会选择“息事宁人”,何况五龙仅是一个中小型企业。
对此,五龙董事长韩伍林秉持的观点是,“打官司就是打市场”。他认为,专利技术一旦被他人无偿使用,由此而来的是,权利人的产品销售额会迅速下降,市场份额缩减,巨额的研发投入无法收回,公司品牌形象受损,最终使专利权人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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