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已远去的2010中国经济“两难”之年,不仅中央政府面临着保增长还是调结构的抉择,各地政府也面临着疯狂卖地、笑看GDP与征收房产税、忍受当下之痛的艰难取舍。
在各方利益博弈之下,叫嚣了大半年的房产税改革 “1月1日试点”的传闻并未如期兑现,而最新的消息用了一个模糊的概念——“房产税将于2011年年初在上海和重庆试点”,据披露,造成房产税“难产”的重要原因,是中央和地方政府在税制理念上存在分歧。
实际上,一路走到现在,最初热切期盼“对居民住房征税可以打压高房价”的老百姓们,终于逐渐认识到这一想法的简单粗糙,就连一直以“打击炒楼进而抑制房价”为舆论向导的中央政府,也在悄悄改变着其政策意图的宣传口径——决定对居民住房征税,主要目标是完善分税制,给地方以稳定收入来源。
之所以有此变化,最大原因正是为了安抚依赖土地财政成风的地方政府那颗“脆弱”的小心肝。
当然,我们都清楚,如果想让0.3%至0.4%的房产税税率真正起作用,其前提是房价上涨速度低于0.3%至0.4%,否则炒楼者仍然有利可图,仍能将更高的房屋持有成本转嫁给终端购房者。
尽管谁都看得出来,在中国现行的管理体制下,靠征收房产税来打压房价根本没戏,但地方政府仍不愿意冒这个风险,与高房价、高地价催生的巨额收益相比,房产税带来的好处还不足以让地方政府彻底动心,因此,一些房价涨幅很高的城市,由于担心改革会影响当地的楼市,所以上报的房产税试点方案,实际的覆盖面很窄,仅仅是针对少数高端房产。
于是,在这一场关于房产税的博弈中,中央与地方都奔着“两全其美”而去——中央政府希望既能打击炒楼、抑制房价,又能通过扩大地方税税源来督促地方政府采取更为进取的调控措施;地方政府则渴盼最好既能保证丰厚的土地出让收入,又可以新辟一个稳定的不断增长的收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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