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第二套房为公寓、别墅等高档房的将停贷
在向改善型需求继续敞开房贷大门的同时,住房公积金贷款向高档房彻底“关门”。新政规定,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自住住房。不得向所购第二套住房为公寓、别墅及其他高档住宅的借款人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即个人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50%。所购房屋为第二套住房的个人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
购买第三套房公积金停贷
对于此前一二线城市热议的第三套房的个人公积金贷款政策问题,这次石市也有了具体的规定。《通知》规定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这意味着无论购买何种性质的房子,只要是第三套房,贷款的闸门已经全部堵死。
变化2: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能再用担保人了
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2008年10月出台的《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对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购房人,可由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未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不少于2人)担保,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伴随着新政对公积金贷款的收紧,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购房人,即使有人担保,也将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40万贷30年的最高额度不变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门槛虽然高了,但是贷款的额度和年限并未变化。
《通知》中明确规定,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各县市及矿区范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当地住房价格和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状况在40万元以内确定。
省内异地贷款依然可以在石贷
在收紧贷款闸门的同时,住房公积金的便民性在不断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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