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袁伟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出台《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加强商品房屋租赁管理,规范商品房屋租赁行为。该办法将于明年2月1日起施行,相较1995年发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新管理办法对承租人权益等细节保障力度更大。 记者了解到,鉴于当前租赁市场上出租人随意提高租金情况比较常见,承租人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新《办法》明确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随意提高租金。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对当前出租人分割房屋出租的情况提出了新规定:出租住房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且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这就意味着,出租户为多招揽承租人将出租房租打成隔断的现象将被禁止,按照规定,如果出租人违反了上述规定,由当地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石家庄正大中介红旗大街营业部李玲对记者介绍说,目前石家庄市场存在业主将出租房隔断分拆出租的情况,目前对这种做法没有明确限制。而对于住建部的这一新规,李玲表示,还需关注其落实情况。 另一位中介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一些高校集中的地区打隔断出租房屋比较多,主要面向学生。而对于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一说,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不太清楚。业内人士也表示,这一新规落实监管起来,恐怕有一定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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