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一来,齐军军威大振,再也没有一个人胆敢违抗军纪。在整个行军的过程中,穰苴注意善待士兵,把自己作为将军专用的物资、粮食全部拿出来与士兵共享,尤其是对病弱的士兵关爱有加。晋、燕两国的军队闻之,不战而退,穰苴率领齐军很快收复了失地。
当然,在动用惩罚权之前,管理者需要掂量清楚:实施惩罚权的条件是否成熟,会不会引发众怒。正如孙子所说的那样:“卒未亲而罚之,则不服,不服则难用。卒已亲附而罚不行,则不可用”(《孙子兵法·行军篇》),如果士卒还没有亲近依附就实施惩罚,他们就会不服,不服就很难使用他们;而如果士卒已经亲近依附,仍不执行军法,也无法来作战。所谓法不责众,当许多人犯同样的错误时,管理者就需要思考:到底是员工出了问题,还是管理体系本身出了问题。此时,“罪己”可能是一种明智的抉择。否则,批评或惩罚涉及面太广,可能弄出滔天大祸,动摇整个企业的根基。
诛大赏小
在现实中,由于管理者未能有效地运用赏罚权力,不仅没能达到激励的目的,反而引出诸多的矛盾,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而“诛大赏小”则是一条行之有效的赏罚法则。
正所谓“杀一人而三军震者,杀之;赏一人而万人悦者,赏之。杀贵大,赏贵小”(《六韬·将威》),如果杀一个人能让全军震惊,这个人无论是谁都该杀头;如果赏一个人能让一万个人受到欢欣鼓舞,这个人无论是谁,都应该赏赐他;诛杀重在诛杀地位高的人,奖赏重在赏赐地位低的人。
“诛大”具有“擒贼先擒王”(杜甫:《前出塞》)的功效,在管理者实施惩罚权的时候,先从有影响力的人物下手,从大的事情下手,警示效应才明显,才能真正影响全局,司马穰苴杀庄贾就属于这种情形。而“赏小”,则具有“一孔以窥天下”的功效,在管理者实施奖励权的时候,先从小人物入手,从小的事情入手,这样,可以表现管理者鼓励先进的坚决态度和求贤若渴的至诚之心,从而培养员工对自己的信任感,商鞅徙木立信就属于这种情形。
诚如韩非子所言:“小信成则大信立,故明主积于信。赏罚不信,则禁令不行”(《韩非子·外储说左上》),大意是,只有讲小信用,大信用才会逐渐确立起来,所以,英明的君主是在不断地积累信用的过程中产生的;如果赏罚不讲信用,那么法令禁规也就无法推行。唯有赏罚有信,才能建立并强化管理者的权威。而管理者权威的确定过程,就是“小信”不断积累的过程。
在企业管理的过程中,不可能像将军带兵打仗那样,有那么多“杀一人而三军震”的惊心动魄的举动,因此,管理者应更多地求助于“赏小”这一管理手段,对下属细微的进步给予关注,并不断给予褒奖,通过不断地日积月累的过程,才能在下属心目中确立自己的威信。当然,在关键的时候,不管当事人是谁,对某一严重违规的行为痛下“杀手”,从而起到杀一儆百的效果,是管理者强化并提升自己威信的有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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