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苹果让我裸奔。”一家淘宝店的店主在微博上如是写道。
近日来,“海关54号令”的连续发酵,不仅引发海关总署和商务部的口水仗,也再一次让苹果公司的“果粉们”黯然神伤。
根据“海关54号令”规定,自今年8月1日起,入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的个人自用物品,需缴纳关税。苹果公司今年推出的热销产品iPad首当其冲。一部在海外4000多元的iPad,入境时,将按5000元全额征收1000元税收。此外,海关还加大了对邮递进境iPad的检查力度,一些内地买家从海外邮购的iPad在抵达北京或上海海关 时,被要求本人持身份证缴税后才能提货。
这个美丽的“苹果”引发的争端背后,到底是什么?
iPad被误伤?
“海关总署今年七八月份先后发布了43号公告和54号公告,主要是加强和规范个人进出境的行李物品和邮寄物品的监管。商务部认为,这是海关总署根据相关的法规和当前出现的一些新的情况所采取的措施。”11月16日,商务部发言人姚坚 回答记者说。
短短几天之内,商务部就变了口风。
据媒体此前报道,商务部近日向海关总署发送了一份咨询函,认为中国加入WTO后的重要承诺之一就是对各类计算机实施零关税,海关向iPad征收1000元进口税 与WTO规则不一致,同时20%的税率 过高,iPad完税价格被高估。
对此,商务部相关人士解释说,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自用物品的增值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目前我国增值税税率最高为17%,计算机现在关税是零,也没有消费税。那么,即便按照最高税率,iPad的进口税率也只能是17%,20%的税率明显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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