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记者了解,在清理过程中,按照6月21日公布的《关于2010年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运行〔2010〕291号)要求,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监察部、财政部、质检总局要分别牵头组成5个督查组在各省进行督查。
每个督察组由3-4人组成,组长由牵头单位局级领导同志担任,成员由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同志及中国企联维权工委有关专家组成。每组安排督查2-3个省,主要督查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的完成情况,以及中央关于中小企业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同时,督查组还重点调查、了解当前企业负担存在的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督查清理工作于7月下旬开始,计划8月底结束。但据记者从工信部相关人士了解,目前督查工作并没有全部结束,仍在进行中。
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清理重点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减轻企业负担的工作一直不曾间断过。
自从1980年代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制定并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乱摊派。凡是在我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各种形式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都在需要减轻的企业之列。1997年,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下称“国务院减负办”)成立,其职能就是负责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
记者从工信部相关人士获悉,此次减负行动,着重减轻的是企业过重的非税负担,尤其是着重减轻中小企业的非税负担。
在我国,政策性规费(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是政府非税收入的组成部分。政策性规费的收费主体是行政事业单位。
目前,如何界定“企业负担”,社会上存在很大差异,比较一致的意见是按产生来源将“企业负担”分为:政策性负担(由立法或者政策的制定中形成,在执行过程体现的负担行为)、行政性负担(因履行政府管理职能形成,由企业担负的费用,比如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集资、罚款等)、社会性负担(如社会团体、中介机构等的不规范服务行为,造成的企业负担)三大类。
在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看来,公务机构太多和人员规模太大是导致行政公务事业化和收费化的主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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